推动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解读
近日,《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印发,强调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努力建成”等重要指示,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推动沿海经济带在全省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列。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国富有竞争力的现代化港口群,富有特色的海洋经济新兴发展区、富有优势的新型工业化基地、富有魅力的滨海生态宜居区、富有活力的开放合作新高地。
加快建设现代化环渤海港口群,推进滨海城镇体系建设,全方位高水平扩大开放合作
意见明确,河北省将加快建设现代化环渤海港口群,扎实推进与京津深度合作,全方位高水平扩大开放,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到2022年,支撑作用明显增强,港口实力明显提高,开放水平明显提升。经济总量占全省的比重比2018年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人均地区生产总值高于全省40%以上。港口总通过能力突破11亿吨,集装箱通过能力达到600万标箱以上。进出口总额占生产总值比重高于全省2-3个百分点,实际利用外资占全省40%左右,推动港口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加快港口转型升级。秦皇岛港努力建成国际知名旅游港和现代综合贸易港。唐山港努力建成服务重大国家战略的能源原材料主枢纽港、综合贸易大港和面向东北亚开放的桥头堡。黄骅港努力建成现代化综合服务港、国际贸易港和“一带一路”重要枢纽。同时,提升集疏运水平,着力完善陆海双向物流通道,构建“一纵五横”集疏运体系,推进港区铁路系统改造提升,畅通港区对外骨干路网衔接。
构建高品质滨海城镇体系。秦唐沧沿海三市要全面融入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建设,科学规划,传承历史,突出特色,发挥比较优势,做优做强中心城市。提高昌黎、乐亭、滦南、黄骅、海兴等滨海县(市)及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突出海洋文化特色,打造滨海城市带的重要节点,提升中小城镇发展品质。同时,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因地制宜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教育、医疗、文化等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水平。
建立完善与京津深度合作机制。加快破除制约合作的显性和隐性壁垒,促进优质资源要素自由流动。积极承接京津产业转移,在北京中关村(曹妃甸)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基地、京津冀钢铁联盟(迁安)协同创新研究院等基础上,再共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在现代化工、高速动车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和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等领域加快技术突破,打造京津冀地区重要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扩大港口开放合作。加快建设东北亚地区经济合作窗口,积极与世界500强企业、境外行业龙头企业对接,加快重大项目和功能性机构“引进来”。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重点推动从产品输出到产业输出的战略提升,加快钢铁、水泥、装备制造等优势产能“走出去”。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充分发挥曹妃甸综合保税区对外开放作用,推动秦皇岛出口加工区转型升级为综合保税区,促进黄骅港综合保税区尽快获批,建立口岸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一体化通关物流体系。
加快发展特色海洋经济和临港产业,集中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着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
意见明确,到2020年,河北省海洋生产总值增长速度达到1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的比重达到20%以上,服务业占比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R&D支出占GDP比重达到2%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左右,产业结构明显优化。
加快发展特色海洋经济。依托秦皇岛、唐山、沧州三市的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做强现代港口商贸物流产业。积极发展港口起重装卸、海洋化工、海水淡化、循环冷却及海水脱硫、海洋生态与环境监测等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扩大海水综合利用,构建集电力生产、海水淡化、浓盐水综合利用和盐化工等一体化发展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大力发展海洋生物医药产业,打造滨海旅游精品,发展“智慧海洋”技术装备产业,培育海洋经济新业态。
做大做强临港产业。打造世界一流的精品钢铁基地,坚定不移去产能,推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提质上档。推进石化产业向沿海转移、向园区集聚,以园区化、精细化、链条化、循环化为主攻方向,延伸产业链条,打造国家级大型石化产业基地。推进装备制造业向智能化、高端化、服务化转变,向品牌化发展,打造特色鲜明的高端装备制造基地。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发展机器人及智能制造装备,支持高端金属材料、储能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石墨烯材料、3D打印材料等研发和产业化,延伸壮大特色新材料产业链条。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培育发展生命健康产业。鼓励秦皇岛、唐山、沧州三市各自建设1家市级工业设计创新中心,支持发展工业设计产业。
强化科技创新支撑。以沿海开发区为重点,建设一批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制造业创新中心和质检中心,引进一批国家级、省部级实验室、认证中心,打造创新创业平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在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化工、海水淡化等领域扶持做强一批创新能力强、带动力强的大型涉海龙头企业,加快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提升企业创新力和核心竞争力。
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和修复,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实现沿海经济带可持续发展
意见强调,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治理和修复,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严格围填海管控,有效治理海域污染,依法保护自然岸线、湿地、近岸海域等自然资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沿海经济带可持续发展。
全面推进污染治理。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推进电力、钢铁、焦化等企业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强化水环境治理,实施重点入海河流污染物排放控制,深入推进北戴河近岸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强化近海养殖投入品管理,打好环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加强近岸海域污染治理,加强港口和船舶污染防治,严格实施船舶排放标准,开展船舶超标排放专项治理,加快港口岸电设施建设,推进清洁能源应用。
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沿海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以及蓝色海湾等海洋生态修复工程,制定海岛保护名录,开展海岛及周边海域资源生态评估,推动建立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巩固拓展陆地绿色生态空间,综合整治海洋蓝色生态空间,使山清水秀、海蓝天蓝成为沿海经济带的生态基色。
加强海洋空间资源利用管控。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统筹沿海地区国土空间利用和陆海资源配置,编制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优化沿海区域发展布局。
到2020年,入海河口水质全部稳定达标,河口湿地、浅海滩涂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万元GDP能耗和PM2.5年平均浓度降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占比不低于25%,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记者贾楠见习记者赵瑞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