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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绷紧这根弦织密这张网

来源: 正义网  
2019-04-16 10: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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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安全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今天是什么日子……

今天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我们记住了……

有事就打110……

  姚雯/漫画

  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安全人人有责。2015年通过的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4月15日,是第4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3位全国人大代表,为深入推进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建言——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广播电视台台长杨晶

  推进全民国家安全教育要抓好“四进”做好“四化”

  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如何做好全民国家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近日,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广播电视台党组书记、台长杨晶接受了本刊采访。

  《声音周刊》:作为一位资深媒体人,您怎样认识文化和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在国家安全中的特殊意义?公众需要特别注意什么?

  杨晶:国家的文化安全、意识形态安全与国防安全、经济安全、政治安全等一样,都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将国家文化安全纳入总体国家安全观,指明其处在“保障”地位。我们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党管舆论、党管媒体,牢牢守住意识形态领域主阵地,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

  公众是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参与者,绝不是旁观者。我想送给包括我在内的全体公民四个字:心、信、防、御。心,就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夯实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信,就是坚定“四个自信”,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文化自信。防,就是增强防范意识。御,就是提升抵御能力。

  《声音周刊》:您对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有什么建议?

  杨晶:建议进一步加大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开展针对不同群体“四进”,即进支部,将安全教育纳入支部学习常态;进课堂,将安全教育编入中小学及高等教育教材;进社区,将安全教育深入到城镇社区;进村屯,将安全教育延伸到乡村。实现无盲区、广覆盖宣传教育格局。

  对于文化机构和新闻媒体来说,在加强国家安全教育中要做到“四化”。一是常态化。不仅仅是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前后宣传,应该将国家安全教育宣传纳入日常,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二是创新化。不仅仅是简单的说教,可以在内容和形式上大胆创新,可以通过文艺表演、影视作品、音视频作品等多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宣传教育效果。三是互动化。在宣传教育中,不光是要我说你听,也要让宣教对象卷入进来,增加双向互动,寓教于乐,便于接受。四是融媒化。在融媒向纵深发展的大趋势下,要实现国家安全教育融媒宣传。充分利用“三微一端”,借助VR、AI、4K、5G等新技术,跟上形势,抓住受众,入脑入心。

  《声音周刊》:您对检察机关参与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有什么意见建议?

  杨晶:检察机关在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中具有重要作用和得天独厚的优势。我建议做到“四个合”。一是整合。在检察机关内部,整合出来一支致力于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等教育活动的力量,达到宣传的专业化。二是联合。检察机关可以加强和新闻媒体、法律援助等部门的联系,联合宣传,形成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的洪流。三是融合。就是在宣传中,充分利用媒体融合的新手段,特别是吸引青少年群体,扩大宣传力度和传播效果。四是契合。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更好地与我们的工作职能、服务人群契合,与宣传对象的需求契合,实现一举多得。

  全国人大代表、黄河科技学院院长 杨雪梅

  守好国家安全的网络防线

  网络安全事关意识形态安全,事关国家安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黄河科技学院院长杨雪梅提出了《关于推进政校企协同创新,大力培养网络安全人才的建议》,对加快网络安全人才培养步伐建言献策。近日,杨雪梅就此问题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声音周刊》:网络安全在维护国家安全中居何地位、有何意义?

  杨雪梅: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早已不是虚拟空间,网络社会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现实社会的部分功能。政治、经济、军事、科技等各个领域的安全问题,都与网络安全紧密相关,网络安全问题也时有发生。目前,国家安全委员会已将“信息安全”列为“11种安全”之一。我国基础信息技术较为薄弱,信息产品的漏洞一旦被攻击,可能产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严重威胁国家安全。

  网络安全威胁广泛、隐蔽性强。除了及时性的网络信息安全外,还有一些网络信息是在意识形态、文化领域构成对国家安全长期性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威胁挑战。比如,时常出现的网上谣言,释放负能量,甚至激化社会矛盾,误导公众、破坏政府公信力,达到一定程度,就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范畴。因此,提高公众的网络安全意识,提升广大网民的辨识和抵御能力非常重要。

  《声音周刊》: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面临哪些问题?

  杨雪梅:随着我国互联网信息技术的超高速发展,军队信息化、政务信息化、产业信息化等不断迈向纵深,侵害个人隐私、侵犯知识产权、网络攻击等愈加猖獗,各行各业对网络安全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

  2017年8月,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印发《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决定实施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示范项目,打造4至6所世界一流的网络安全学院。但是远远不能填补巨大的人才缺口,需要政府、高校、企业三方联动,高等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共同筑牢国家网络安全的“人才高地”。

  《声音周刊》: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您有哪些建议?

  杨雪梅:我的建议有三个方面:一是发挥政府“指挥官”作用,理顺网络安全人才培养机制。出台国家网络安全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推动各级政府将网络安全人才培养纳入改革发展规划,发布网络安全人才需求目录和行业职业技能标准。理顺产教融合、军地融合机制,组建合作共享平台,推进政校企协同创新,引导高校与科研院所、网络安全企业共同开发课程、教材,共享教师、设备、技术,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实验室、实习实践基地等。设立网络安全人才培养专项资金,优化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间人才自由流动的长效机制等。

  二是强化高校“主阵地”作用,加大网络安全人才培养投入。支持更多具备条件的高校建设网络安全学院,加大对网络安全学科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加大对网络安全相关专业审批、实验室建设、人才引进、项目申报等政策倾斜力度,支持高校建立网络安全实践基地等。

  三是突出企业“突击手”作用,扩大网络安全人才培训规模。鼓励网络安全企业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在办学资质审批、资金、场地、税收等方面提供便利和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参与网络安全职业技能标准制定和相关行业资质鉴定等,支持网络安全行业协会、领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办学,并给予专项补贴。

  全国人大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办公室主任 陈亮

  增强边疆群众国家认同感和中华民族认同感

  日前,记者就怎样认识边疆安全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特殊地位和意义、如何进一步加强边疆地区的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等话题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主任,驻伽师县克孜勒苏乡阿亚格栏干村“访惠聚”工作队长、第一书记陈亮。

  陈亮认为,我国幅员辽阔,确保边疆安全,对于维护祖国统一,保证领土完整,增进民族团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必须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坚定坚决维护好新疆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陈亮掷地有声地说。

  陈亮认为,维护国家安全和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人人有责。进一步加强边疆地区的国家安全教育,首要的就是加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治疆方略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激励引导党员干部和各族群众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做好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确保中央治疆方略落地生根,确保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国家安全法从政治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等11个领域对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陈亮表示,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必须与群众日常生活有机联系起来。新疆在这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比如持续深入开展“访惠聚”驻村工作、“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等,打出了一系列组合拳,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们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认真落实好自治区党委各项工作要求,自觉做到知行合一。就拿我工作的阿亚格栏干村来说吧,我们坚持每周一举行升国旗仪式,还经常性地开展发声亮剑活动等,进一步增强国家认同感和中华民族认同感,以实际行动捍卫社会稳定,共同建设美丽新疆。”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陈亮看来,必须把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学生日常教育中,引导学生增强四个自信,厚植爱国情,树牢强国志,坚定报国行。在新疆,不仅要抓好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还要不断加强马克思主义教育,引导各民族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齐心协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

  [警醒·警示]

  ●颠覆国家政权

  2016年8月3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当庭公开宣判胡石根颠覆国家政权案,认定胡石根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胡石根曾因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被判处刑罚,2009年以后网罗具有颠覆国家政权思想和对现行国家体制不满的职业访民、少数不法律师等,以非法宗教活动为平台,散布颠覆国家政权思想;积极培养、发展其颠覆国家政权理念的代言人和行动力量;伙同他人策划颠覆国家政权的策略、方法和手段;煽动、指使他人炒作热点事件,继续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活动,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据新华社2016年8月3日电)

  ●煽动分裂国家

  2014年9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对伊力哈木·土赫提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分裂国家罪判处伊力哈木·土赫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伊力哈木·土赫提以“维吾尔在线”网站为平台,利用其大学教师身份,传播民族分裂思想,形成了以其为首的分裂国家犯罪集团。

  (据新华社2014年9月23日电)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

  2011年10月24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相关负责人通报了两起泄露涉密经济数据案件查办情况。国家统计局干部孙振、中国人民银行干部伍超明因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分别获刑五年和六年。

  孙振、伍超明等人泄露国家秘密案件中所泄露的宏观数据,查明的主要包括几个方面:国家宏观经济数据主要有工业增加值、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国民生产总值(GDP)、全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工业产品出厂价格指数(PP I)、消费品零售总额、人民币贷款增加、广义货币同比增长M2、狭义货币同比增长(M1)等九种。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鉴定,部分数据在国家正式公布前,属于机密级国家秘密,部分数据在国家正式公布前属于秘密级国家秘密。这些经济数据泄露后,危害经济运行秩序,干扰市场公平竞争,危害政府的公信力,使国家社会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后果十分严重。

  据介绍,重要经济数据属于国家秘密,有具体的定密范围和定密依据,泄露以后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政府的公信力受到了影响;二、经济秩序遭到了破坏;三、给经济运行带来危害。每一次经济数据泄露以后,股市发生异常波动,异常波动背后就有一些不公平的现象出现,所以维护及确保经济数据安全是经济部门和保密部门一项重要的职责。

  (据新华社2011年10月24日电)

关键词:国家安全责任编辑:郑光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