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沧州市教育局获悉,今年以来沧州市共收到10条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线索,查实案例5起,处理责任人6名。
3月底,群众举报称,华北油田油建小学的刘春艳、房丽娟,在油建四小区14号楼5单元301室从事有偿家教。教育局石油分局立即成立调查组,于4月2日下午4时30分左右进行突击检查,刘春艳、房丽娟二人均在那里,房丽娟正在给学生辅导功课。在对学生及家长的逐一调查中,学生及家长反映二人确实在开办辅导班。当地教育局给予刘春艳、房丽娟记过处分,并扣除刘春艳、房丽娟2019年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取消两年内评优评先资格。
3月25日,河间市故仙学区西留庄小学代课教师李四荣有偿家教、办班,由其所在学区中心校对这名教师进行批评教育,他也做出承诺不再进行有偿家教。
4月23日,河间市黎民居学区前保住小学代课教师李月琴有偿家教,当地教育局责令其学校对该代课教师予以辞退。
肃宁县第五实验小学教师董香芹利用职务之便,从事有偿补课,当地教育局给予董香芹警告处分,并调离原单位。
肃宁县第四实验小学教师闫庆伟利用职务之便,从事有偿补课,相关部门给予闫庆伟警告处分并调离原单位。
沧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要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更强的担当、更实的举措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处理办法。各学校应认真组织开展好正在实施的师德师风提升年活动,全力提升师德师风建设的整体水平,以“零容忍”的态度向有偿补课“亮剑”,切实解决学生家长和全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
从唐山市教育局获悉,就市中心某区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举报案件频发、多发问题,市教育局进行了一对一专题督导,针对师德师风存在的问题,尤其是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了查处惩治力度。全市各县(市、区)和中小学校开展自下而上的有偿补课拉网式检查,对有偿补课情况进行了多批次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和重要举报点蹲守调查。全市先后查实教师有偿补课案件33起,处理40人。其中7名代课教师被辞退,3人给予记过处分,10人给予警告处分,3人诫勉谈话,1人警示约谈,16人全系统通报批评。
古冶区查实4名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进行了严肃处理。
玉田县教育局查实4名教师有偿补课和一起违反师德案件,对涉事教师进行了严肃处理并予以所在学校当年目标管理考核一票否决。
滦南县对查实从事有偿补课的2名教师进行了严肃处理,对1名提供补课场所的代课教师予以辞退,并对所在学校校长进行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乐亭县查实1名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对其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所在学校当年综合目标考核为“不合格”档次,取消中层领导本年评优评先资格。
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单位暑期除集中查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在职有偿补课之外,对个别教师收受礼金礼包、接受学生家长宴请以及其他违反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事件将一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