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今天(13日)播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过去的社会管理偏重于政府作为单一主体对社会进行管理;社会治理则强调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政府、社会组织、居民等共建共治共享。
此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如何理解这种全新的改革理念的升华?
中央政法委政策研究局局长彭波: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为我们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这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了重大意义。
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面对这一复杂的系统工作,如何确保社会治理能够不断加强、不断创新,就制度设计而言,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院长徐家良:体现在党的全面领导,明确了社会治理的方向。党的引领最重要的体现就是使得党、政府、社会组织形成一个信任的机制。通过社会治理明确一个总的目标,老百姓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和谐,相互之间有关爱。
此次四中全会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很多都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中的空白点和薄弱点,下一步需要在哪些方面补短板、强弱项?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会长石亚军:体系建立起来了,结构还不完整,(要)完善坚持党的领导制度下面的若干具体任务。比方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这是目前正在推进的。形成一个制度以后,我们各级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每个党员都要经常自我教育,自我提醒。
我国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持续向纵深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部门累计削减行政审批事项比例达到44%,非行政许可审批彻底终结,中央政府层面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减少了90%,政府职责体系日益健全。截至2019年6月份,全国登记的社会组织已超过83万家。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近7000家省级社会组织专门立项开展了脱贫攻坚活动,投入资金近200亿元,受益贫困人口约1600万。社会组织已经成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基础性主体和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