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
任丘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最新发布关于对近期入境人员不如实申报处理情况的通报↓↓↓
近日,广大市民积极响应我市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风险的部署要求,配合做好提前报告、主动报备和入境后的接返、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等防控工作,有效降低了境外疫情输入风险。但经排查发现,近期入境人员中仍有5人入境前不提前或不如实报告,进入我市后不履行登记报备。
1、2020年3月1日,王X五(男,35岁,任丘人)出境澳门,3月8日,从澳门入境返回任丘家中。
2、2020年3月4日,王X朋(男,38岁,任丘人)出境柬埔寨,3月11日,由柬埔寨入境返回任丘家中。
3、2020年3月7日,李X标(男,40岁,任丘人)出境澳门,3月12日,由澳门入境返回任丘,入住昆仑酒店。
4、2020年3月13日,徐X超(男,35岁,任丘人)、于X江(男,36岁,任丘人)一同出境澳门,3月14日,从澳门入境返回任丘家中。
上述5人的行为,违反了任丘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境外来任返任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和3月17日发布的《关于做好境外入任人员管理严防疫情输入的通告》相关规定。
任丘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上述5人身体检查、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费用由其本人承担。现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待集中隔离结束后,依据调查情况,对其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在此,提醒境外旅居的我市公民,入境前提前三天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报告,经我市防控办批准后方可归国。入境后,必须积极配合口岸检疫人员做好入境健康登记,进入我市后,如实报告在境外及旅途中的接触史和活动轨迹等信息,接受集中医学观察14天、进行核酸检测,积极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因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各宾馆、酒店要严格落实境外来任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报告义务,接待单位、社区(村居)应按规定将入境人员相关信息向公安机关或市防控办报告。对不按规定登记报告境外来任人员信息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疫情防控期间,广大人民群众对发现有境外入任人员不如实报告、不遵守隔离规定等线索的,请及时拨打110(或0317-2391705)进行电话举报。举报信息一经查证属实的,将给予1000-3000元不等的奖励。
2020年3月18日
邢台
近日,南和县一男子张某未报备私自回国,涉嫌隐瞒、瞒报回国信息,面临法律制裁。
张某,男,南和县和阳镇西三官村人,就职于台湾新建公司,职业船员。2019年3月份出海,航线为欧洲到非洲。和阳镇分包责任人先后20余次通过微信、电话联系张某本人,并叮嘱其母亲李某芳,疫情期间张某暂缓回国,确需回国必须提前报备。张某及其母亲李某芳均明确表示张某保证不回国。
3月14日16:00,经公安部门推送信息,张某已于3月14日8:50由首都机场入境,14:38到达北京西站,购买15:40高铁G505自北京回邢台。收到该信息时,张某已踏上从北京回邢台高铁。
针对境外人员张某未提前报备而私自回国突发事件,南和县委、县政府迅速行动,立即召开县委常委会议研究部署处置工作:一是由和阳镇和县卫健局负责,安排2名专业医护人员和专用救护车到邢台高铁东站将张某本人“点对点”接回;二是由县公安部门负责,对张某及其母亲李某芳涉嫌隐瞒、瞒报回国信息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对调查核实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是由外事防疫服务组负责,进一步加强对境外人员排查力度,继续加强与境外人员沟通联系,确保提前掌握入境回国人员信息。
日前,经公安侦查得出结论,张某及其母亲已涉嫌违法隐瞒入境信息,公安部门已对其母亲李某芳实施依法拘留;对张某违法事实,正在进一步收集取证,等待他的是法律严惩。同时,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张某及其母亲隐瞒入境信息问题,采取纳入个人信用体系,对张某接转、隔离、治疗等产生的费用均由其个人承担。
为坚决阻断疫情输入,在此我们温馨提示境外人员: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如无特殊情况,请尽量暂缓入境。如确需入境,请提前申请备案,主动向目的地乡镇告知健康状况和行程安排,并积极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