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印发《关于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的通知》提出,河北省将以唐山市、沧州市为试点市,开展为期3年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
试点市每年新建不少于5万平方米
方案要求,试点市每年新建不少于5万平方米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在政策机制、技术创新、产业培育、人才培养等方面先试先行,及时总结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
加大技术攻关力度
试点市要以提升住宅品质为核心,研发和推广适宜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的部品部件和安全可靠的连接技术,加强钢结构装配式农房建设技术研究。
构建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产业链
推动上下游产业联动发展,构建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产业链。
试点市要引导设计单位提高模数化、标准化设计能力,鼓励钢铁企业生产建筑适用钢,支持配套部品生产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和性能,引导施工企业增强绿色施工和施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能力。
加大装配式建筑扶持政策落实力度
试点市要在现有装配式建筑各项扶持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对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项目在土地供应、税费减免、金融信贷支持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开展钢结构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
推动城镇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开展钢结构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
试点市要在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中推行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鼓励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方式,引导农村居民自建住房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方式。
建立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试点市要完善人才奖励激励机制,培育一批高水平、高技术的骨干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