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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教育日,老师家长要把这些讲给孩子

来源: 长城网  
2020-04-15 10: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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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讯(记者庞晓菲 李梦颖 许晓星)“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4月15日是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是人民根本利益所在。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处于人生成长的关键时期,从小树立“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十分重要。下面就一起了解一下国家安全教育日!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咋来的?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什么是国家安全?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为了体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领域对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

  什么是12339?

  “12339”是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这条热线是由国家安全部设立的,以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

  日常生活中应警惕哪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说起危害国家安全,大家可能首先想到的就是间谍,这也是电影大片里演得比较多的,如007、FBI之类的人物。不要以为间谍行为离我们很远,其实他们很可能就在我们身边。那么问题来了,我们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应提高警惕注意发现哪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呢?

  (1) 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作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发现这种情况不能随意提供,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2) 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

  (3) 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

  (4) 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煽动与政府对抗。遇到这些情况,应立即报告。

  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或可能泄露时,我们应当采取哪些措施?

  (1)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

  (2)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处理。

  (3)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有权制止,并应当立即报告。

  (4)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国家安全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

青少年小朋友,作为国家的小主人

还应该注意哪些安全呢?

  文案:庞晓菲

  制作:许晓星

关键词:国家安全教育日责任编辑:郑光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