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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帮扶!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正式启动

来源: 河北新闻网  
2020-09-30 09: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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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科技厅、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财政厅、共青团河北省委等七部门共同决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把2020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面纳入此次就业创业推进行动,落实实名帮扶举措,使有就业创业需求的毕业生都能得到相应服务支持,着力提升就业能力,充分激发创业活力,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促进毕业生尽早尽快就业。

  开展专项摸排,兜清人员底数。各市要依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站,开通本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栏,并与河北公共招聘网高校毕业生招聘专区链接(https://rst.hebei.gov.cn/ggzp/ww/a/b/wwab_gxbyszp.html)。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未就业毕业生实名清单,将本地户籍与外地前来求职的毕业生全面纳入就业帮扶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需求清、帮扶举措清、求职进展清。放开线上线下各类登记服务渠道,开设本地求职热线,公开服务机构联系方式,开展基层摸排,对辖区内未就业毕业生应登尽登。对通过人社部“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登记求职的未就业毕业生,要于5个工作日内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联系,摸清毕业生基本信息、就业需求、就业状况、形成实名数据库。

  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岗位设置。加快落实企业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精简证明材料,优化经办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畅通线上线下申领渠道,激励企业更多吸纳毕业生就业。全面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基层服务项目和科研助理岗位招录(聘)进度,抓紧启动笔试面试,尽早公布考试成绩,及时反馈录(聘)用结果,加快办理入职(聘用)手续,确保扩招任务尽快落地。持续拓展就业机会,对接新技术、新产业增长点储才育才,挖掘平台经济、数字经济从业机会,围绕基层治理、教育医疗、农业技术等人才紧缺领域增设岗位,拓宽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

  加大培训力度,强化服务供给。推进创业培训广覆盖,把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全面纳入创业培训,指定创业导师全程跟踪指导,提供不间断的创办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增设信息技术、现代农业等领域课程,提升培训针对性。倾斜创业服务资源,推荐适合发挥毕业生专长的创业项目,提供咨询辅导、跟踪扶持、成果转化等“一条龙”服务。优先安排经营场所,政府投资开发的各类创业载体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毕业生提供,充分利用闲置资源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加强创业资金保障,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政策,缓解融资压力,提高创业成功率。

  搭建就业平台,加强招聘服务。各地各高校要对未就业毕业生指定专人服务,发放政策服务清单,推送针对性岗位信息,动员参加见习培训。对有特殊困难的,确定一名职业指导师,讲解就业形势政策、职业规划、求职技巧等,加强心理咨询辅导和人文关怀。常态化开展专项招聘,各级各类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广泛搜集岗位信息,创新“直播带岗”“隔空送岗”等模式。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加密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地市以上城市每月举办一次综合性招聘,每周举办一次专场招聘。开通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绿色通道,推进档案转递、组织关系转接、落户等线下就近就地、即来即办、现场办结、当场反馈和线上电话咨询、网络提交、在线审核、邮寄办理相结合的方式,提供便捷高效的就业手续办理服务,推动高校毕业生入职体检结果互认,最大限度减少重复体检。统筹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力量,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加专业多元的网络招聘、远程面试、职业介绍等招聘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到本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临时性住房安置或补贴。

  提升就业能力,强化指导培训。开展针对性职业指导,增强求职能力,推出公开课、直播课,推广“河北省毕业生就业指导网络学堂”(//hbrst.sendto.cn),利用各类就业网站广泛发布职业指导信息,为毕业生提供丰富多元的职业规划、职业体验、求职技巧等指导。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提升实践能力,募集一批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等见习岗位,增加管理、技术、科研类岗位比例,密集举办见习对接活动,让有需求的毕业生都能获得见习机会,提供能够发挥其专长的见习岗位,增强就业竞争力,并优先推荐见习单位留用。充分发挥各类培训定点机构作用,引进一批优质培训资源,开展大规模、高质量职业培训,提高技术技能,对接产业发展和就业急需,扩大专项能力培训,着力拓展新职业培训,对有培训意愿的毕业生应培尽培,支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各类就业创业服务项目要向高校毕业生倾斜,运用学徒培训、技能研修、以工代训等多种模式,对有培训需求的全部纳入培训计划,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鼓励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参加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根据专业特点设置职业领域赛项。

  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困难帮扶。明确帮扶重点,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和就业困难的少数民族毕业生、湖北籍毕业生开展专项帮扶,实名制服务,列出就业需求清单、帮扶清单,量身定制求职计划,实施“一对一”帮扶,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对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按规定利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对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离校后无法正常还本付息的,可按规定延后还款期限。

  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就业权益。规范就业协议签订,高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约,或劝说虚假签约,用人单位不得出具虚假用人证明,不得随意毁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参与签订不实就业协议。规范招聘市场秩序,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企业用工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滥用试用期、拖欠试用期工资、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等行为。公布维权渠道,及时受理投诉举报。(柳青)

关键词:高校毕业生,就业责任编辑:刘政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