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若干措施》,结合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多举措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难点,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加快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
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措施》提出,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政务服务、投资审批、规划、消防等管理系统数据实时共享,实现信息一次申报、材料一次上传、相关评审意见和审批结果及时推送。2020年底前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许可、备案、评估评审、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纳入各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公开办理标准和费用。推动水气外线工程涉及的规划许可、占用挖掘道路许可、线路施工等审批事项由串联办理改为并联办理,外线工程建设审批时间(不含立项用地审批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
进一步简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和条件。《措施》提出,政府部门直接受理海事劳工证书的申请、检查和签发,不再要求企业为此接受船检机构检查,且不收取企业办证费用。对二手车市场及经销企业登记、注册、备案的规定进行全面清理,取消限制二手车市场及经销企业注册、备案数量等不合理规定。降低小微企业等经营成本,实行“一照多址”登记改革,无需前置审批的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在同一县(市、区)范围内的,可申请在营业执照上加载经营场所地址,免于办理分支机构登记,简化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登记手续。
优化外贸外资企业经营环境。《措施》提出,推行免到场查验,全面推广应用“疫情防控期间收发货人免于到场信息交互平台”,查验作业全程监控和留痕,由企业自主选择是否陪同查验,减轻企业人力负担。按照国家部署和安排,加快“中国(河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功能由口岸通关执法向口岸物流、贸易服务等全链条拓展,实现港口、船代、理货等收费标准上线公开、在线查询。实行以外贸企业自我声明等方式替代相关国内认证,对已经取得相关国际认证且认证标准不低于国内标准的产品,允许外贸企业作出符合国内标准的书面承诺后直接上市销售,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进一步降低就业创业门槛。《措施》提出,督促取消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将相关考试培训内容纳入相应等级机动车驾驶证培训,驾驶员凭培训结业证书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利用好国家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信息跨地区在线核验成果,推行地区间职称互认。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包容审慎监管目录库并动态调整。完善科技服务体系,为各类创新创业人员提供公益性、开放式、低成本的创新创业空间,打造从创新苗圃到孵化器、加速器等创新服务链条。全省专利申请量年增速不低于15%。
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措施》提出,优化完善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健全完善全省政务服务大数据库,推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与融合,推动更多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进一步优化开评标预约管理系统,实行开评标场地网上预约、网上办理,合理增加评标室,实现重点项目、服务疫情防控项目开评标等待时间不超过1天,一般项目预约场地等待时间不超过7天。加强税务、海关、人民银行等部门数据共享,推行无纸化单证备案工作,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跟进国家商标平均审查周期压缩至四个月以内改革举措,做好政策宣传和配合执行工作。(河北日报记者解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