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辛苦一年的农民工都盼着能按时领到工资,高高兴兴过年。
解决农民工忧“薪”事,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2020年以来,河北省以坚定的信心,强有力的工作举措,加强源头治理,强化执法检查,并逐步总结形成一整套较为完备的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制度机制体系,为有效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据统计,2020年全省人社部门共立案查处拖欠工资案件500余件,为9500余名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9000余万元,欠薪案件数、涉及人数和涉案金额连续五年实现“三下降”。
从源头防范发生新拖欠
“自从为我们开设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后,我们再也不用担心拿不到工资了,以后可以更踏实、更放心地在这里工作。”近日,在秦皇岛兴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兴桐鑫城五区项目打工、来自河南的农民工孙健平,收到银行打给他当月的7800元工资后激动地告诉笔者。
“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源头防范比后期追讨更重要。”秦皇岛市人社局局长柴志国介绍,2019年以来,该市把推进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和实名制系统平台建设作为重点来抓,研发使用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系统,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有效避免了拖欠工资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
“截至2020年底,秦皇岛市234个在建项目已全部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分账制,实现全市全面把控分账制和工资支付情况,有效保障了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秦皇岛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陈通表示。
据悉,自2019年河北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进一步制定完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和委托总包企业代发工资制度以来,全省实现了新开工建设项目全覆盖。同时制定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大大推动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率和覆盖率。
2020年5月1日起,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施行,我省相关部门不断健全配套制度政策,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推进根治欠薪常态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管理办法》《河北省公路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省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21年我省将继续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真正使各项法规政策发挥作用,落地见效。
切实发挥兜底保障作用
2020年10月,有工人反映,承德市双滦区某住宅建设项目存在欠薪问题,该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即展开调查核实。经查,确认该项目因资金紧张涉及拖欠165名农民工工资达300万元。该区相关部门经研究决定,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时解决农民工的工资问题,并在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监督下,将工资全部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短短几天时间,问题得以快速解决,得益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应急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与深入落实。
2019年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决定》,规定必须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实行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制度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我省积极制定和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等制度,并将企业与政府责任相结合,妥善解决企业无力偿还欠薪、企业主欠薪逃匿等情况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近年来分别制定出台了本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市县两级政府全部建立应急周转金制度,并按照市级2000万元、县级500万元的标准足额储备资金,在企业一时无力偿还欠薪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等情况下,能够及时动用政府应急周转金垫付部分工资或生活费,有效发挥兜底保障作用。
让欠薪失信企业处处受限
2020年4月27日,石家庄市人社局向社会公示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在项目审批、资金支持、土地供应、评级授信、信贷融资、评先评优、乘坐飞机和高铁、高档装修房屋、购买车辆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
“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不少被列入“黑名单”的公司负责人懊悔地表示,单位和个人都进入了国家征信系统,企业在河北投标受阻,不能融资贷款,损失很大,而个人购买机票和火车票也受到限制。
2021年1月份疫情防控期间,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局监测到一条短视频,涉及某快递公司涉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他们一方面通过指挥调度系统远程取证调查,一方面电话向公司负责人讲清欠薪失信惩戒政策,最终公司负责人及时足额支付了农民工工资。
“2020年以来,石家庄市不断强化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监管体系,加大事后监管、惩戒和曝光力度,严厉打击欠薪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了51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将19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列入‘黑名单’,有力震慑了恶意欠薪违法行为。”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局局长施钢表示。
近年来,省人社厅不断健全信用管理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修订完善《河北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制定印发《河北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和《河北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通过河北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公开曝光,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为惩戒恶意欠薪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撑。
日前,从省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局获悉,2020年省人社厅向社会公布28家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企业,将23家严重欠薪企业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我省还进一步完善欠薪案件查处制度和欠薪惩戒制度机制,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的意见》,建立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督办查处制度、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取证指引和分级督办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形成“不能欠、不敢欠、不想欠”的高压态势。制定河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问责办法,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欠薪案件得到及时妥善解决。(河北日报记者 解楚楚 通讯员 陈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