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聘用工作的通知》,健全事业单位内部选人用人机制,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规范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之间转岗聘用工作。
《通知》提出,转岗聘用应本着工作需要、人岗相适和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实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同时明确了转岗聘用条件:
针对转聘管理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般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及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首次转聘管理岗位,一般应竞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副职及以下岗位。转聘管理岗位后,原则上不再兼聘专业技术岗位,因工作需要确需同时聘任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在本单位上一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转聘五级管理岗位,须聘在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上岗位,或聘在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岗位满2年;转聘六级管理岗位,须聘在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岗位,或聘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以上满5年;转聘七级管理岗位,须聘在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岗位满2年;转聘八级管理岗位,须聘在专业技术十三级及以上岗位满5年;转聘九级管理岗位,须聘在专业技术十三级及以上岗位满3年;转聘十级管理岗位,须聘在专业技术十三级及以上岗位。
工勤技能人员转聘管理岗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有所竞聘管理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一般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及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乡镇事业单位可以放宽到中专(中技)。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及以上,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首次转聘管理岗位,一般应竞聘事业单位中层副职及以下岗位,最高不超过管理七级岗位。转聘七级管理岗位,须聘在工勤技能一级岗位,或聘在工勤二级及以上岗位工作满5年;转聘八级管理岗位,须聘在工勤技能二级及以上岗位,或聘在工勤技能三级岗位及以上满5年;转聘九级管理岗位,须聘在工勤技能三级及以上岗位,或聘在工勤技能四级及以上岗位工作满5年;转聘十级管理岗位,须聘在工勤技能四级及以上岗位,或聘在工勤技能五级及以上岗位满5年。
针对转聘专业技术岗位条件和要求,《通知》提出,取得所竞聘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竞聘到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取得相应专业技术准入资格。具有所竞聘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符合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设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管理人员应在本单位上一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工勤技能人员应在本单位工作满三年及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首次转聘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应参加相应层次专业技术最低等级岗位的竞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政策对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转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应符合所竞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同时在本单位上一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并取得与相应岗位对应的职业(工种)技能等级资格。(河北日报记者解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