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对于我们公司来说受益颇多。”今年以来,青龙满族自治县宏伟劳务服务有限公司销售额不断提高,第二季度销售额达42.85万元。按照国家政策,公司享受到免征增值税12855元的税收优惠,这让公司财务负责人丁鹏元切实感受到国家对小规模纳税人的扶持,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大增。
从今年4月1日起,我国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从河北省税务局获悉,政策实施后的第一个季度,全省有198.36万户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到该政策带来的红利,免征增值税30.26亿元,享受户数占全省小规模纳税人户数的97.5%。其中,77184户月销售额在10万元到15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享受提高增值税起征点政策,免征增值税超过8亿元。
为确保广大小规模纳税人对于政策内容应知尽知,河北省税务局利用门户网站、税法大讲堂、微信公众号、税企微信群等媒介广泛宣传,在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幕、公示栏播放宣传。在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和手机APP推送“提高增值税起征点政策宣传”信息,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即可实时接收精准宣传内容。
为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河北省税务局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在电子税务局设置申报校验功能,以技术手段确保优惠政策有效执行。当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的销售额信息满足免征增值税条件时,系统会自动提示、帮助纳税人按照免税政策填报申报表。(河北日报记者宋平 通讯员毕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