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民政系统强化兜底保障助力乡村振兴
全省167.9万人被纳入低保范围
12月14日,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民政领域助力乡村振兴”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河北省民政系统不断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持续做好重点人群兜底保障、特殊群体关爱服务、分层分类社会救助等工作,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助力乡村振兴。
排查摸底全面覆盖。依托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民政救助数据与脱贫人口数据实时比对,开展精准监测。以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建立了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易返贫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等人员在内的全省低收入人口数据库,目前已录入246.7万各类人员基础信息。
组织各地对年老、身患重病、重度残疾等人员,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按照边摸排、边核实、边审核、边纳入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孤残困难群体及时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截至目前,全省纳入低保人员167.9万,其中农村低保152.2万;纳入特困供养25.6万,其中农村特困人员25.2万。
救助保障不断提升。加强残疾人福利保障。全面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切实解决残疾人异地申请两项补贴“多地跑”“折返跑”等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9亿元,惠及54.6万名困难残疾人和73.3万名重度残疾人。
加强养老保障。加快推进县级专业照护型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截至目前,每个县至少建成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持续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行动,加大资金投入,以消防安全、护理型床位改造、房屋加固、环境整治等为重点支持敬老院改造提升,增强服务保障能力。
加强儿童关爱服务。推进市、县两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乡镇(街道)、村(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点)建设。全省设立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2392名,村(社区)儿童主任5.3万名,实现乡村全覆盖。进一步扩大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截至目前,全省纳入孤儿保障5375人、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9035人。
下一步,我省民政系统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统一的社会救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网络整合互通、数据资源共享,实现救助事项协同办理、救助绩效精准分析、救助对象精准认定,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退尽退。持续做好特殊群体关爱服务,落实“三留守”人员定期探访制度,做好困难儿童身份认定和摸底排查,加强对残疾人两项补贴落实情况的动态监管,确保各项关爱措施落实到位。(河北日报记者高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