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技部火炬中心发布《关于公布2022年创新型产业集群的通知》,为引导创新型产业集群聚焦重大战略需求,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打造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引擎,经建设主体申请、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推荐、专家评议论证、网上公示等程序,将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集群等46家集群确定为创新型产业集群,纳入创新型产业集群评价管理工作体系。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新型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创新型产业集群、保定高新区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创新型产业集群、承德高新区智能测控装备制造创新型产业集群入选2022年创新型产业集群。
通知要求,各有关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要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创新型产业集群为抓手,推动短板产业补链、优势产业延链、新兴产业建链,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生态和产业发展环境,加大对创新型产业集群的支持力度,提高创新服务与监督管理水平,打造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竞争力强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各集群建设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聚焦主导产业培育科技领军企业,积极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努力打造企业创新联合体,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有序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对标对表完成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