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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公开选调、选聘专业骨干人才

来源: 河北日报  
2023-03-15 08: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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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雄安新区公开选调专业骨干人才公告

  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发展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国机关、事业单位选调部分专业骨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共选调13名专业骨干人才。

  二、选调范围

  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和德才素质良好,具备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能力;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各学历层次均须取得相应学位;

  3.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专业领域工作经历和素质能力,工作表现突出;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

  7.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职位表)。

  计算年龄、工作年限等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含)。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的;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此次公开选调公告不设截止期限,招满即止。自2023年3月14日9:00起,报考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点击蓝字即可跳转)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自公告发布10日后,视报名情况启动简历筛选、资格复审、综合素质测评等程序。除简历筛选环节外,各环节结果及具体事项均会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本人,逾时未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政策咨询:0312-5628212

  技术支持:1873012733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 、15:00—17:30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做到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系统填写规范填报完整、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

  (二)简历筛选。新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简历筛选,根据选调计划择优确定入围综合素质测评人员。未通过简历筛选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采取线上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进入综合素质测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1.《报名表》扫描件(从报名网站下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及电子版;

  2.个人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身份类别及工作经历证明;

  5.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综合素质测评。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综合素质测评。组织心理素质测评作为测评成绩参考。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心理测评结果,统筹考虑本岗位报名人员情况,综合研究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新区组成考察组,到人选单位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

  (七)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中国雄安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体检和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的,统筹择优顺延递补。

  (八)试用与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任资格。

  五、政策待遇

  选调人员保留原有身份,按照新区聘任制管理有关规定签订聘任合同,实行聘任制、年薪制。

  六、其他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说明。

  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费用,欢迎有志参与雄安新区建设发展的骨干人才踊跃报名!感谢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对雄安新区人才引进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河北雄安新区公开选调专业骨干人才职位表

  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2023年3月13日

  河北雄安新区公开选聘专业骨干人才公告

  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发展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选聘部分骨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共选聘29名专业骨干人才。

  二、选聘范围

  全国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和德才素质良好,具备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能力;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各学历层次均须取得相应学位;

  3.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专业领域工作经历和素质能力,工作表现突出;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

  7.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职位表)。

  计算年龄、工作年限等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含)。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的;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此次公开选聘公告不设截止期限,招满即止。自2023年3月14日9:00起,报考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点击蓝字即可跳转)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自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视报名情况启动简历筛选、资格复审、综合素质测评等程序。除简历筛选环节外,各环节结果及具体事项均会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本人,逾时未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政策咨询:0312-5628212

  技术支持:1873012733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 、15:00—17:30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做到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系统填写规范填报完整、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

  (二)简历筛选。新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简历筛选,根据选聘计划择优确定入围综合素质测评人员。未通过简历筛选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采取线上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进入综合素质测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1.《报名表》扫描件(从报名网站下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及电子版;

  2.个人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身份类别及工作经历证明;

  5.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选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四)综合素质测评。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综合素质测评。组织心理素质测评作为测评成绩参考。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心理测评结果,统筹考虑本岗位报名人员情况,综合研究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新区组成考察组,到人选单位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

  (七)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聘人员,在中国雄安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体检和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的,统筹择优顺延递补。

  (八)试用与办理调动手续。拟聘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策待遇

  根据选聘人员情况,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其他人员与新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新型事业单位人员管理。

  六、其他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说明。

  本次公开选聘不收取费用,欢迎有志参与雄安新区建设发展的干部人才踊跃报名!感谢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对雄安新区人才引进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河北雄安新区公开选聘专业骨干人才职位表

  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2023年3月13日

  河北雄安新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专业干部人才公告

  雄安新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是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设立的新型事业单位,负责新区人事人才服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国招聘部分干部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招聘3名专业干部人才。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相关岗位条件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参加招聘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和德才素质良好,具备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能力;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各学历层次均须取得相应学位;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领域工作经历和素质能力,工作表现突出;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职位表)。

  计算年龄、工作年限等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含)。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的;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此次公开选聘公告不设截止期限,招满即止。自2023年3月14日9:00起,报考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点击蓝字即可跳转)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自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视报名情况启动简历筛选、资格复审、综合素质测评等程序。除简历筛选环节外,各环节结果及具体事项均会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本人,逾时未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政策咨询:0312-5628212

  技术支持:1873012733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5:00—17:30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做到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系统填写规范填报完整、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

  (二)简历筛选。新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计划择优确定入围综合素质测评人员。未通过简历筛选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采取线上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进入综合素质测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1.《报名表》扫描件(从报名网站下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及电子版;

  2.个人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身份类别及工作经历证明;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四)综合素质测评。通过笔试和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综合素质测评。组织心理测试作为测评成绩参考。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心理测试结果,统筹考虑本岗位报名人员情况、综合研究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新区组成考察组,到人选单位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

  (七)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员,在中国雄安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体检和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的,统筹择优顺延递补。

  (八)试用与办理调动手续。拟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策待遇

  聘用人员与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新型事业单位人员管理。

  六、其他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说明。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费用,欢迎有志参与雄安新区建设发展的干部人才踊跃报名!感谢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对雄安新区人才引进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河北雄安新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专业干部人才职位表

  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2023年3月13日

关键词:雄安新区,选聘,人才责任编辑:庞晓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