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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出台措施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持续稳定增收

来源: 长城网  
2024-05-31 15: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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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河北经济日报记者 李佳琦)日前,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召开了专题视频培训会议,重点讨论如何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持续稳定增收。来自各市(包括定州、辛集市)农业农村局和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的负责同志,以及相关科室的负责人员,共计1340余人参与了此次会议。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召开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持续稳定增收专题视频培训会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供图

  此次培训会详细解读了《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续稳定增收若干措施>的通知》的内容,介绍了促进增收的典型案例,会议还对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持续稳定增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介绍产业帮扶和就业帮扶的相关政策。馆陶县农业农村局分享了经验和做法。

  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核心在于促进脱贫群众持续增收。省农业农村厅表示,各地需要压实工作责任,将帮扶力量和资源真正转化为脱贫群众的增收成效。需要加强分析研判,及时调整和优化到户帮扶措施,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逐项细化举措,完善产业联农带农机制,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并充分利用产业就业奖补措施,加强衔接资金的使用和监管。会议还要求各地逐级开展培训,确保基层干部熟悉政策要求,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同时,要规范收入采集和统计,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获得群众认可。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做好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监测帮扶工作,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最近印发了《促进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续稳定增收若干措施》,以促进持续稳定增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文件指出,加强监测和精准分类帮扶,聚焦全省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才能持续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对有劳动能力的,至少落实一项开发式帮扶措施,主要通过带动生产、吸纳就业、发放奖补等方式帮助他们融入产业链。对弱半劳动能力者,优先采取公益性岗位安置、代种代养、支持发展庭院经济等方式创造条件进行帮扶。对无劳动能力者,则通过土地流转、代种代养、差异化救助等方式兜住底线。依托河北省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信息系统,建立“两类群体”台账,强化精准监测帮扶。

  此外,要发挥主导产业的带动作用,立足乡村特色资源,全链条推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全环节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全要素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将脱贫地区产业纳入全省乡村产业发展、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一体推进,统筹实施奶业、中央厨房、蔬菜、中药材、精品肉类等五大千亿级工程,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带动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与全产业链发展,多渠道增加收入。

  会议还提出要完善产业利益联结机制,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推行“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基地+农户”四位一体经营模式。要使用各级衔接资金、帮扶资金等新建或续签的资产收益类项目,确保收益发放到户到人,并重点向“两类群体”倾斜。各县需制定分配方案,明确分配方式和比例,确保资产收益切实发挥效益,促进提高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

  会议强调,要健全务工就业奖补政策,对市外务工稳定就业3个月(含)以上的脱贫劳动力继续落实一次性交通补助,确保符合条件的外出务工人员应补尽补。同时,支持各地以工代赈项目优先吸纳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继续推进“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确保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

  为了管好用好乡村公益岗位,要逐县建立完善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合理确定岗位补贴标准并结合实际定期动态上浮,及时足额发放工资补贴,坚决杜绝拖欠现象。加强岗位管理和在岗人员履职情况监管,防止出现一人多岗、优亲厚友等问题。对符合条件且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两类群体”,可优先安排从事工资补贴水平较高的岗位。

  会议要求要落实好各项民生保障政策,减轻群众负担。各县需定期走访宣传推动政策落实,帮助解决增收难题。要将经营主体、帮扶项目、技能培训等带动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成效作为给予扶持政策的重要依据,细化工作措施,完善配套政策,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在促进增收中的重要作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需加强常态数据分析和工作调度,改进省对市县考核评估办法,严防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下降,确保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关键词:河北,监测对象,稳定增收责任编辑:庞晓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