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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图解】每公斤2.24元!2019河北省小麦最低收购价来了

来源: 长城网  李丹
2019-07-20 10: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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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9日下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北省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新闻发布会。河北省于7月19日在除张家口、承德以外符合条件的区域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基本涵盖了河北省全部小麦产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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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是国家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一项重要惠农政策。具体操作方式是:在小麦集中上市期间(国家规定政策执行时间是6月1日至9月30日),当小麦市场收购价格持续3天低于最低收购价水平时,经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启动《预案》,由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执行主体,组织符合国家要求的委托收储企业,在小麦主产区按最低收购价敞开收购农民交售的当年新产小麦。收购的粮食,粮权属于国务院,未经国家批准,不得动用或抵押、质押。

  今年国家确定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和有关质量标准。最低收购价是指委托收储企业向农民直接收购的“到库价”,以当年新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白小麦、红小麦和混合小麦的最低收购价格均为每市斤1.12元,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为每市斤0.02元。标准品小麦的具体质量标准为:容重750~770g/L(含750g/L),水分12.5%以内,杂质1%以内,不完善粒8%以内。按照国家小麦质量标准,小麦共分为五等。划分小麦等级的主要依据是容重,1-5等小麦容重在710克/升-790克/升,每增加20克/升增加一个等级,一等为最高等级,五等以下为等外品。需要注意的是,今年三等以下小麦(不含三等)和质量不合格的小麦不在最低收购价收购范围,由各地组织引导市场化收购。

  收购工作要求。《预案》启动后,所有承担收购任务的委托收储企业,都必须按照《预案》要求,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张榜公布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粮食品种、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方式、收购流程图、结算方式和执行时间等政策信息,让农民卖“明白粮”。收购过程中,委托收储库点要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的收购守则,即:要敞开收购、随到随收,不准折腾农民;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不准坑害农民;要公平定等、准确计量,不准克扣农民;要现款结算、不打白条,不准算计农民;要优质服务、排忧解难,不准怠慢农民,让农民卖“放心粮。收购服务上,委托收储企业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开展便民服务。要提供便利条件,解决售粮农民和收粮职工的防暑降温等问题,方便农民售粮;要主动加强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生产合作社等规模销售主体对接,实行绿色通道、预约收购等多元化、个性化服务;有可能出现排长队售粮的地方,要充分发挥乡村组织作用,在集中售粮时间实行分村排日交售等办法,并主动早开门晚收秤,尽可能节省售粮时间和成本,让农民卖“舒心粮”。

  从5月初开始,全省各级粮食部门和收储企业即开展了夏粮收购各项准备。全省培训收购人员3500多人,购置维修检、化验仪器1500多台,磅秤800多台,清理设备1100多台,输送机2400多台。《预案》从今天开始启动,我局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严格执行收购政策,坚持公平公正,精心做好夏粮收购工作。

  一是加强收购指导。指导和督促国有收储库点带头执行好最低收购价政策,引导和鼓励各类粮食经营企业和加工企业积极入市收购。加强与中储粮北京分公司、省农发行的协调,及时解决收购中出现的问题,保障小麦收购顺利进行。

  二是加强收购监管。根据《预案》规定,地方粮食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最低收购价粮食的收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夏粮收购期间,我们将开展夏粮收购专项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坚决杜绝损害农民利益、套取国家补贴的行为发生。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为落实好国家小麦收购政策,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储粮北京分公司、省农发行已经制定了联席会议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协作,开展联合巡查,共同做好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各市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将在工作中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将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农民或委托收储库点在收购期间遇到问题可以直接向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反映。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业务咨询电话为:0311-85814027,案件举报电话为:0311-85802885。

关键词:小麦,最低,收购价责任编辑: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