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王东峰主持
1月10日下午,河北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王东峰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73人,实到68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组织组组长刘家恒作的关于各代表团酝酿各职候选人名单情况的汇报,确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提请大会选举。会议表决通过了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以主席团名义提请大会表决。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晓东作的关于河北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关于河北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以上报告由大会秘书处印发各位代表。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英作的关于《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通过了《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建议表决稿)》;通过了关于《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通过了《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草案建议表决稿)》。会议决定,由大会秘书处将两个条例草案建议表决稿,连同审议结果的报告一并印发代表审议。如果有代表提出意见,由法制委员会研究修改,经常务主席同意,提请大会表决。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会勇作的关于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由大会秘书处印发各位代表,并通知有关部门对代表提出的议案进行办理。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河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河北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河北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大会秘书处根据主席团会议的意见,将这6项决议草案以主席团名义交各代表团审议。如果有代表提出意见,由大会秘书处研究修改,经常务主席同意,提请大会表决。
主席团常务主席范照兵、王晓东、聂瑞平、周仲明、王会勇、曹汝涛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