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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政府新闻办
“在中心城区和重点区域全域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来源: 长城网  
2020-12-02 16: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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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承德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就市政府发布的《在中心城区和重点区域全域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进行发布、解读。我们邀请到承德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政委穆宝君就相关内容进行发布,一并邀请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管理科王莹回答记者提问。

  下面请承德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政委穆宝君作发布。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

  按照发布会安排,下面,我将《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域禁止销售和中心城区、重点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销售、燃放管理,最大程度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大力改善城市环境和空气质量,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全市全域禁止销售烟花爆竹,在中心城区和划定的重点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下称禁售禁燃)。

  一、全市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二、以下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双桥区、双滦区、营子区、承德高新区全域范围。

  (二)中心城区周边的重点乡镇,包括隆化县蓝旗镇、韩麻营镇、章吉营镇、汤头沟镇、中关镇,承德县高寺台镇、两家乡、岗子满族乡、头沟镇、仓子乡、岔沟镇、三沟镇、六沟镇、石灰窑镇、孟家院乡、甲山镇、满杖子乡、鞍匠镇、刘杖子乡、新杖子镇,滦平县红旗镇、小营乡、付营子乡、西沟乡、金钩屯镇、张百湾镇全域范围内。

  (三)市辖八县(市)县城建成区所在乡镇(街道)全域范围内。

  三、除上述区域外,市辖八县(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行政区的实际情况,依法划定其他区域禁燃、限燃烟花爆竹,并予以公告实行。

  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承德高新区管委会为本辖区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组织落实的责任主体,要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禁售禁燃规定,引导广大群众严格遵守本《通告》,对不听劝阻的,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各级公安、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城市管理、供销和宣传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禁售禁燃工作。

  六、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职工违反本《通告》规定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除依法查处外,还要依规依纪予以处理。

  七、非法生产、经营、存储、运输烟花爆竹制品及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烟花爆竹原材料的,由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拒绝、阻碍公安、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拒不停止燃放、拒绝缴交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劝阻和举报违反本  《通告》规定的行为,举报线索一经查实,视情给予500元至20000元的奖励。举报电话:110(公安)、12350(应急管理)。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18年8月31日发布的《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中心城区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同时废止。2020年11月20日。

  发布完毕。

  感谢穆政委的发布,下面是记者提问时间,请有问题的记者举手示意。

  和合承德网: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环保局王莹:拿今年来说,在春节期间由于长时间出现静稳、强逆温、高湿的不利气象条件,导致区域内大气环境容量降低,加之烟花爆竹的集中燃放出现了“农村包围城市”的现象。初一当天受其影响,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达到216,为重度污染级别,直接导致我市增加了1天重污染天气。此外,围场县、平泉市、兴隆县、营子区、丰宁县、隆化县6个县(市、区)出现AQI爆表(AQI达500以上)情况。全市204个乡镇中78个出现AQI爆表(AQI达500以上),严重影响了全市环境空气质量。

  总之,无论是烟花爆竹燃放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还是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生命财产的危害,实施烟花爆竹禁售禁放都是非常必要的,所以,请各位媒体朋友积极呼吁,让让更多的群众了解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支持并参与到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中,在全社会形成公众自觉抵制烟花爆竹燃放的良好氛围。

  承德日报:新《通告》与2018年的《通告》相比,增加了哪些内容?

  公安局穆宝君:答:2018年《通告》规定为“市中心城区区域内,禁止在任何时间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而今年的新通告对销售和燃放进行了分别规定:

  销售方面“全市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燃放方面扩大了禁放区域。2018年《通告》划定双滦区6镇(街道)禁售禁燃,双桥区、高新区6镇之外的区域禁售禁燃。新《通告》对禁燃区域进行明确,划定为双桥、双滦、营子、高新4区全域禁燃,同时增加了承德市中心城区周边的26个重点乡镇全域禁燃,市辖八县(市)城区所在的乡镇(街道)全域禁燃。

  承德新闻网:公安机关对违规行为的处理依据是什么?

  公安局穆宝君:公安机关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违反《通告》的行为进行处罚。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行为:一是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此行为的处罚依据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二是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以及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此行为的处罚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三是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此行为的处罚依据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四是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此行为的处罚依据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款;五是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夹带烟花爆竹的行为。此行为的处罚依据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由于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就到这里,感谢大家的关注,发布会到此结束。

关键词:承德市政府新闻办,文字实录责任编辑:骆梓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