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赵卫静)近日,沧州市发布2020年第3号总河湖长令,号召全市各级河(湖)长和河湖长制责任部门认真贯彻省、市河湖长制决策部署,坚决扛起落实河湖长制重大政治责任,认真履职尽责,勇于真抓实干,保证如期完成2020年度河湖长制任务目标。
总河湖长令就加强河(湖)长巡河履职、加大暗访督查力度、强化组织领导等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河(湖)长巡河履职方面,要求各级河(湖)长将巡河作为履职第一要务,按制度要求认真开展巡河检查;巡河过程中要坚持问题导向,既保证巡河频次,又注重巡河质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暗访督查方面,要求定期组织对本辖区内河湖进行全面拉网式排查,及时解决河道垃圾、违建、水污染等重点问题;对自行排查和上级暗访发现的问题,要以主动担当的精神直面问题矛盾,做到立行立改,举一反三,狠抓落实,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强化组织领导方面,总河(湖)长要切实担负总督导、总调度职责,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工作机构综合协调、分办督办作用,压实属地工作责任和部门主管责任,强化上下联动,加强督导考核,着力提升河湖治理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