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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政府新闻办
“河北省发挥财政职能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来源: 长城网  
2020-12-14 09: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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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王伟哲摄

  12月11日上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河北省发挥财政职能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新闻发布会。河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高云霄向大家介绍近年来我省财政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整体情况。并与河北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翟广平、河北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处长贺志、河北省财政厅监督评价处处长白志平共同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二级调研员袁金辉主持。实录如下: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二级调研员袁金辉。记者王伟哲摄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二级调研员袁金辉: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欢迎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河北省发挥财政职能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今天,我们专门邀请到河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高云霄女士,向大家介绍近年来我省财政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整体情况;同时,我们还邀请到河北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翟广平先生、河北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处长贺志先生、河北省财政厅监督评价处处长白志平先生,他们将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高厅长作介绍。

河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高云霄。 记者王伟哲摄

  河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高云霄: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上午好!感谢新闻界朋友长期以来对我省财政脱贫攻坚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近年来,省财政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下面,我简要向大家通报有关情况。

  一、统筹各级财力,全力为脱贫攻坚做好资金保障

  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和重大政治任务,积极争取、统筹协调,最大限度地为脱贫攻坚提供资金支持。五年来,累计投入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3.1亿元,确保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一是全力争取中央支持。共争取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8.3亿元,年均增长13.2%。二是持续加大省级投入。坚持优先保障、足额安排,省级财政五年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22亿元,年均增长33.9%。三是督促指导市县投入。认真落实省委对市县扶贫投入要求,确定投入目标,确保只增不减。全省市县五年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2.8亿元,年均增长38.7%。

  二、创新财政政策,竭力为精准脱贫提供政策支撑

  根据省财政厅承担的职责任务,结合我省脱贫攻坚目标要求,深入研究、主动创新,调优财政政策,实现精准施策,提升财政政策效果。

  (一)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试点。从2016年开始,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我省《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允许贫困县依据本县脱贫攻坚规划,改变中央17大项和省级10大项财政涉农资金的用途,按照“因需而整、应整尽整”的原则统筹安排,支持脱贫攻坚。五年来,累计下达贫困县中央和省级整合使用涉农资金763.4亿元,支持贫困县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集中优势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研究制定支持深度贫困县政策措施。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十项财政支持政策,在财力性转移支付、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贫困县整合使用涉农资金、普通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补助、危房改造补助、社会救助资金、“全面改薄”资金、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等投入方面大力倾斜,对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部分由省财政全额资助。2017年—2020年,累计安排下达十项政策省以上财政资金503.9亿元,年均增长19.9%,支持我省10个深度贫困县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突出短板,有力保障了深度贫困县圆满完成相关扶贫任务。

  (三)研究制定财政支持资产收益扶贫政策。制定出台《关于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允许各地利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经营性资产,开展资产收益扶贫,项目收益全部归贫困村和贫困户所有,优先安排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同时,对项目实施主体的条件、确定程序、收益分配、扶持对象、风险防控等作出具体规定。政策实施以来,全省共投入205.9亿元财政资金用于资产收益扶贫,成为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实现脱贫的一个重要途径。

  (四)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顺利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头号工程”,涉及群众多、建设任务重、投资规模大、社会关注度高。我们认真落实国家要求,制定工程筹资政策和方式,统筹财政预算资金、专项建设基金、政策性银行贷款、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群众自筹等资金渠道,足额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和贴息资金。五年来,共计投入201.97亿元,除按人均6万元投入政策,全额筹措工程建设资金181.5亿元外,还通过地方政府债券筹措20.47亿元,进一步支持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保障顺利完成30.25万人的搬迁任务。

  三、加强资金监督,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财政扶贫资金量大、面广、线长,监督难度大。我省着力破解扶贫资金监督不到位问题,全方位推进扶贫资金监督管理。

  (一)健全监管制度体系。制定出台了《河北省扶贫资金监督管理追责办法》《河北省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河北省财政扶贫资金支付监控暂行办法》《河北省财政厅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制度办法,明确监管责任,细化监管要求,织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笼子,构建覆盖资金安排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机制。

  (二)推进监管方式创新。围绕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督,坚持多措并举,打出一套强力监督“组合拳”。一是建立财政扶贫资金总台账。将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纳入台账化管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研发部署动态监控系统,对资金的预算安排、绩效目标、支付环节进行全流程、链条式动态监管,实现11个设区市、雄安新区和196个县(市、区,含部分开发区)全覆盖。二是全面实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建立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绩效目标指标体系,设计编制了31项绩效目标指标模板,对资金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三是实行扶贫资金支付“四联签”确认制度。每笔扶贫资金支付要经过县级资金使用主管部门、乡镇、村委会和扶贫对象(施工单位)四方签字、比对审核,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严把财政扶贫资金支付“最后一公里”。

  (三)实现专项检查全覆盖。从2017年开始,围绕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采取县级自查、省市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连续4年组织开展全省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省级检查对62个贫困县全覆盖。狠抓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实行“一事一单”台账管理,明确责任单位,严格时限要求,强力督导市县整改落实。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推动形成不敢腐的高压态势。

  下一步,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按照“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财政投入总体稳定,资金监督力度不减,结合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调整优化财政政策,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接续支持和推进脱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总体情况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二级调研员袁金辉:

  感谢高厅长的权威发布。下面开始提问,请记者朋友举手示意,并通报您所在的新闻机构。

   回答记者提问环节:

  一、河北日报:截至2019年底,我省剩余贫困人口3.4万人,贫困发生率0.07%,7746个贫困村全部出列,6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历史上首次消除区域性整体贫困。请问,2020年,我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是否有所增强?

河北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翟广平。记者王伟哲摄

   河北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翟广平:

  虽然我省历史上首次消除区域性整体贫困,但是剩余贫困人口脱贫难度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仍然艰巨。2020年,全省各级财政继续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和重大政治任务,在财政投入上优先安排、持续增长。根据国家考核要求,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增长幅度,要不低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增幅,占比不低于中央补助资金的40%。2020年中央补助我省专项扶贫资金37.78亿元,比2019年增长11.3%;省级安排财政扶贫专项资金69.66亿元,较上年增长了26.5%,占中央补助资金的184.4%,均大幅高于国家考核要求。在市县级投入方面,按照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要求,制定市县财政扶贫投入目标。2020年市级安排资金10.73亿元,增长7%;县级安排资金28.29亿元,增长10.5%。在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向上,继续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省以上专项扶贫资金新增部分60%以上安排到10个深度贫困县。同时,加大对非贫困县脱贫攻坚的支持力度,对非贫困县安排省以上专项扶贫资金8.35亿元,增长35.5%。

  二、人民网:贫困县整合使用涉农资金政策有效地解决了脱贫攻坚投入问题,请问,在确保整合试点政策落实上,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

河北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处长贺志。记者王伟哲摄

  河北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处长贺志:

  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是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政策,涉及扶贫、农业、水利、林业、交通、住建、发展改革等多个部门协同配合,既要保证资金使用权“放得下”,也要保证贫困县“接得住、用得好”,使资金在脱贫攻坚上发挥最大效益。为保证整合试点政策落实落地,我们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不断完善试点政策。在落实我省《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每年针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出台试点文件,明确政策要求,确保整合政策精准落实。2017、2018年,重点解决了跨类别资金整合使用比例不高和方案编制不够规范问题;2019年主要是明确了11大项资金使用“负面清单”,解决超现行脱贫标准建设项目问题;2020年围绕统筹衔接乡村振兴,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占比,加大对非贫困村的支持力度。二是保障资金增幅要求。按照政策要求,纳入整合使用范围的涉农资金下达贫困县的增幅不得低于该项资金的平均增幅。为保证每年贫困县涉农资金增幅,我们建立专门的整合资金台账,实行资金下达处室会签制度,认真测算每项资金分配情况,对于达不到增幅要求的,坚决要求资金管理处室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调整。三是严格审核整合方案。对各县报省领导小组备案的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组织有关省直部门成立审核组,逐一审查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对存在“负面清单”项目、方案编制不实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坚决回退修改,督促相关县调整资金使用和项目安排,2020年就先后书面反馈审核修改意见574条,有关县均进行调整完善,确保了整合资金的精准规范使用。四是加大政策培训力度。整合试点政策能否精准落实,关键在基层,关键在基层干部。为此,坚持把提高基层干部政策业务能力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每年组织有关培训,解读政策,细化要求,答疑释惑,累计培训1300余人次,实现从市县财政局长、分管局长到科长、承办人员全覆盖,切实提高了基层干部政策把握能力、资金监管能力和服务扶贫能力。

  三、河北广播电视台: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一定影响,请问财政部门是如何支持应对疫情打赢脱贫攻坚战的?

河北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处长贺志。记者王伟哲摄

  河北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处长贺志: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对扶贫企业复工复产、贫困群众外出务工造成了较大影响,我们针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政策,制发了《关于调整优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 支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制定了6项支持政策:一是扶贫项目工程预付款比例可适当调高,幅度可调高至项目资金的50%以内,缓解实施主体的资金压力;二是对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带动贫困群众发展的扶贫车间、合作社、扶贫龙头企业等带贫主体,依据吸纳贫困劳动力规模和带贫效益情况,可给予一次性生产补贴;三是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扶贫项目经营主体新增贷款和展期贷款,给予贴息支持;四是支持各县适当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设立镇村环卫保洁、防疫消杀、排查巡查、卡点值守、测温员等临时岗位,用于选聘贫困群众上岗,保障不能及时返岗的贫困群众临时性就业;五是对在当地扶贫车间、企业稳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鼓励各县按照贫困群众疫情期间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一定数额的稳岗补贴;六是各县可结合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资产收益项目等收益分配情况,安排部分收益用于贫困群众疫情期间防疫消毒物资和防护用品,帮助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该项政策对疫情期间脱贫攻坚产生良好效果,据统计,政策实施以来,截至11月15日,各地通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一次性生产补贴1.04亿元,支持803个扶贫企业复工复产;安排贴息补助资金1438万元,支持197个企业融资贷款;安排临时公益岗资金7145万元,设立临时公益岗位3.9万个,解决4.7万贫困人口就业问题;安排稳岗补贴资金7605万元,支持贫困人口2.9万人实现稳定就业。

  四、河北青年报:请问在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上采取了哪些措施,保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河北省财政厅监督评价处处长白志平。记者王伟哲摄

  河北省财政厅监督评价处处长白志平:

  我省主要采取了三个方面措施,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

  一是实施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研究制定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河北省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增强资金管理的精准性和规范性。自2018年起,连续三年对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实现全省62个贫困县省级重点评价全覆盖。2020年,又组织对全省扶贫项目开展绩效自评,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加强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以财政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和我省财政一体化平台为支撑,对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逐环节全流程进行监控,实现财政扶贫资金监控工作“一网通办”。研究制定了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规程、扶贫资金“四联签”制度,为加强动态监控提供制度保障。目前,我省11个设区市、雄安新区和196个县(市、区,含部分开发区)全面应用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通过监控平台参与扶贫资金日常监管工作4057人,纳入扶贫资金总台账49类、共2879.1亿元。2020年以来,通过动态监控平台累计发现各类问题预警信息12500余条,全部督导市县完成整改。

  三是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通过系统上下联动、部门密切配合,对全省财政扶贫资金进行监督检查,保持扶贫资金监管的高压态势。自2017年起,我们连续四年组织开展全省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注重问题督导整改,促进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二级调研员袁金辉:

  感谢4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也感谢4位嘉宾的详细解答。如果大家还有关心的问题,可以和省财政厅新闻中心联系。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的关注!

关键词:河北省政府新闻办,文字实录责任编辑:骆梓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