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从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保定市涞水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刘文占(副处级)涉嫌受贿、徇私枉法一案,经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文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文占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另其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存在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关人员,故意包庇不予以刑事立案侦查,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河北日报记者 崔丛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