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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眼科医院疫情防控期间就诊须知

来源: 河北省眼科医院资讯号  
2021-01-05 18:3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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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各位患者及家属:

  您好!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的新冠疫情防控和医疗服务工作,切实保障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通知要求,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我院实际,现将我院门诊、住院等重点区域防控措施告知如下:

  一、进入医院要求:

  1. 医院实施全面封闭管理,请按照医院指定出入口出入。

  2. 进入医院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自觉出示健康码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及流行病学调查。

  3.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区域人员进入我院,需持有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发热患者(体温≥37.3°C)、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健康码显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由专人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二、门、急诊就诊要求:

  1.为避免人员聚集,医院实行预约诊疗,分时段就诊。请合理安排时间,有序预约就诊。患者可提前通过河北省眼科医院微信平台预约7天以内(包含当天)的号源。

  2、为方便老年患者就诊,可拨打电话:0319-3237205进行预约。

  3. 需复诊患者,可在就诊当天,通过接诊医生进行诊间预约。

  4.患者在门、急诊就诊时,仅限1名家属陪同。就诊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听到广播叫号进入诊室。

  5.候诊时保持至少1米间距,避免聚集。所有患者及陪同家属做好个人防护,务必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三、住院患者及陪护要求:

  1.新入院患者及固定陪护人员均需持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低风险区域7天以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区域人员3天以内),方可办理入院。

  2.我院病房施行封闭式管理,非必要,不陪护,谢绝一切探视。

  3.确需陪护患者,仅限1名陪护人员并相对固定。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需凭住院证或陪护证(或腕带)出入住院病区,请自觉遵守病区管理规定,不串访、不聚集。

  重要提示:

  所有来院人员请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预检分诊,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

  疫情防控事关您和家人的生命健康,敬请各位患者及家属严格遵守上述要求,由此带来的不便,请您谅解,感谢您的配合!

  河北省眼科医院

  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5日

关键词:河北省眼科医院,疫情防控责任编辑:裴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