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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6+1 患者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保障 石家庄疫情防控发布会要点速览

来源: 长城网  
2021-01-19 18: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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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1月19日讯(记者 康义涵)今天(1月19日)下午,石家庄市举行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5场新闻发布会,介绍新一轮全员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场所建设、新冠肺炎患者费用结算等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增6+1 累计治愈出院16例

  石家庄市副市长孟祥红介绍,1月19日0-12时,石家庄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6例,其中藁城区5例,正定县1例;新增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1例,在藁城区。

  1月18日,石家庄市又有4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治愈出院。截至1月19日12时,累计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治愈出院16例,累计解除集中医学观察22例,累计死亡1例。

  石家庄市副市长孟祥红介绍疫情防控工作情况。长城网记者 马静 摄

  明日开始新一轮全员核酸检测

  石家庄市副市长孟祥红介绍,针对当前疫情形势,石家庄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1月20日至22日开展全市新一轮全员核酸检测。

  目前,新一轮核酸检测的人员、设备、物资等都已经准备到位。为实现核酸检测全覆盖,实行严格的属地管理,凡是辖区内的所有单位、所有人员,都统一纳入新一轮核酸检测范围,确保应检尽检。

  集中隔离场所建设有序推进 今天交付606套

  石家庄市副市长孟祥红介绍,根据形势任务变化综合考虑,正定和藁城交界处集中隔离场所隔离点建设规模由初定的3000套调整到4156套。经过四千多名建设者6个昼夜的连续奋战,今天将有606套隔离人员居室和必要的配套设施陆续交付,力争明天再交付1173套,总量可达到1779套,其他各项工作都在紧张有序的推进中。

  新冠肺炎患者先救治后结算 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保障

  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局长邓小梅介绍,石家庄市在确保新冠肺炎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方面,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

  一、是对确诊和疑似患者,实行先救治后结算,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按国家规定由财政部门实施综合保障;

  二、将国家卫健委下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共八版)覆盖的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全部纳入石家庄市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三、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发生的新冠肺炎核酸、抗体检测诊疗项目和试剂盒费用纳入医保支付;

  四、新冠肺炎康复治疗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相关医疗费按规定报销。

  就医、购药、报销服务升级

  一是放宽门诊带药量。将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及使用特殊规定药品患者的门诊带药量最长放宽到3个月。

  二是方便患者购药。对已办理认定慢性病和特殊病的市本级参保职工和全市城乡居民,可通过五大连锁药店(神威、新兴、石药、乐仁堂、百姓康)线上渠道购药,患者先行现金垫付,待居家防控结束,凭正规发票、门诊用药记录(处方)或病历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对未办理特殊规定药品备案的参保患者,由特药医师开具《备案表》,医院医保科签署意见后可以先行用药;对于石家庄市参保职工日常用药,居家防控期间也可以通过五大连锁药店购药,先行现金垫付。居家防控结束后一个月内,可以拿购药单据去药店办理个人账户划卡结算。

  三是实行网上备案。需要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石家庄医保”微信公众号直接办理备案。城乡居民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可以通过税务部门或各大银行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办理。

  四是延长办理时限。疫情期间需要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进行报销的业务,可推迟到疫情结束再来报销,不受6个月申报时限的限制。暂行延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期,延长缴费期间正常享受医保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关键词:石家庄,疫情防控责任编辑:张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