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出席承德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
为加强我市消防车通道管理,近日我市出台了《承德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今天我们邀请到了承德市消防救援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李晨亮,请他对《承德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有关方面情况进行解读;同时邀请到市消防防火监督科科长杨有亮,防火监督科副科长张峰,防火监督科工程师陈晴共同对大家感兴趣的问题进行答问。
首先请李晨亮副支队长对《承德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做简要介绍。
各位记者朋友,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
按照本次新闻发布会安排,由我对《承德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有关方面情况进行解读。首先,我代表市消防救援支队对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消防工作的支持和帮助表示诚挚的感谢,也希望一如既往的关注消防工作,支持消防救援事业健康稳步发展。大家都知道,消防车通道是实施灭火救援、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疏散的“生命通道”,通道畅通是迅速扑救火灾、抢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减少火灾损失的重要前提和保障。下面我通过四个方面做一下说明:
第一方面,起草《办法》的现实需求和背景
承德地处山区,受自然地形地貌的影响,城市在建设过程中,主次干道狭窄,背街小巷和断头路众多,随着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私家车数量急剧增加,机动车保有量与城市停车设施数量不匹配,乱停乱放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问题日益突出,给灭火救援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隐患。2019年,重庆市两个高层住宅小区居民楼接连发生火灾,均因消防车通道被堵而贻误灭火救援最佳时机,其中一场火灾导致6人死亡,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我市消防救援队伍在出警过程中也频频遇到类似问题,2019年1月10日,双桥区盛和园小区3号楼1单元管道井因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消防救援队伍第一时间出动,但是由于私家车堵塞消防车通道,导致消防车绕道才到达火灾现场,耽误了火灾最佳扑救时间,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给受灾群众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全国重大人员伤亡火灾事故中,80%以上存在消防车通道堵塞现象。
目前,国家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规范对消防车通道的设置和管理均有明确要求,国家、省、市安委会印发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均明确提出打通“生命通道”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消防车通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保障灭火救援行动顺利展开,亟需出台指导性文件。承德市消防救援支队结合我市地域特点,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开展了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的前期调研和起草工作。
第二方面,出台《办法》的过程
前期,市消防救援支队成立工作专班,运用对照行业标准核查、消防车辆实地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对中心城区的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及其周边道路开展了调查,掌握消防车通道的跨度间距、堵塞情况、通行状况等真情实况,为规定起草提供详实、科学的数据支撑。工作小组先后11轮次走访住建、规划、城管、公安以及街道社区、物业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摸清摸透消防车通道管理中的责任划分、治理难点等问题。随后,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城市管理经验,与省消防救援总队沟通,在调研基础上,起草完成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先后召开研讨会3次,向34个市直部门、12个县级消安委办公室、60余家物业服务企业征求意见建议3次,向市司法局提交合法性审查2轮,最终形成审议稿,经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方面,《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设置6章、30条,重点解决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是厘清各方权责,强化组织领导。《办法》规定了消防车通道的建设与维护,单位和居民住宅小区、在建工地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以及法律责任。《办法》强调各级政府为本行政区域内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的领导主体,厘清了应急、公安、城管、规划、住建等部门以及物业、业主委员会等组织在消防车通道建设、维护及管理过程中的职责,进一步解决了相关部门职责边界不清、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有效破解了消防车通道监管难题。
二是聚焦工作重点,强化部门协作。《办法》将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列为工作重点,要求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督促公共建筑管理或使用单位对场所内部消防车通道标识、划线、立牌;依据各自职责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占道经营及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等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违法行为;要求公安机关、城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落实执法职责,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的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格局。
三是建立曝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办法》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96119、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及互联网等渠道举报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建立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严重失信行为披露、曝光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披露严重失信信息,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对违反《办法》的行为,公安、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因工作失职危害消防安全的责任人及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由其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部门之间要打破信息壁垒,实现违法行为和处理情况的信息共享。
第四方面,《办法》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
《办法》实施后,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情况有了很大改善。市城管局大力开展停车场、停车位、智能停车库专项治理,印发了《中心城区居住区建设共享停车场(设施)实施办法》,计划三年内,在主城区新建停车场161处,停车位3.8万个,进一步盘活停车资源;住建局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累计清理楼梯间杂物8601处,规范停放车辆3457处,清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1556处,完成对686个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划线;行政审批局在审批项目时,将消防通道标识化管理作为重要验收内容,加强源头治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加大了在城市道路上占用消防车通道停车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配合消防救援机构依法查处机动车违法停放导致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违法行为;公安派出所结合日常治安管理,督促辖区单位改正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并指导辖区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车通道建设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积极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并利用现有场地规划建设停车位,推动居民规范停车。
下一步,结合在日常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正在牵头制定我市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机制,将各部门力量有效整合,形成合力,定期开展研判会商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我市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取得成效,为热烈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主持人:感谢李晨亮副支队长的介绍,下面是记者提问时间,请大家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新闻机构。
承德晚报:记者:请问我市出台《承德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杨有亮:
消防车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快速通行的道路,是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的“生命通道”,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严重影响灭火救援行动。近年来,全国连续发生了多起因消防车通道被堵塞、占用,而延误灭火救援最佳时机导致亡人的火灾事故。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各地重大伤亡的火灾事故中,80%以上是由于消防通道堵塞,而在近10年我国发生的群死群伤火灾中,约有半数是因为消防通道遭遇堵塞,致使火灾不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控制,造成了严重后果。我市地处山区,道路狭窄,许多老旧小区停车位紧张,车辆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行为较为常见,消防员在出警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类似情况。而对于消防车通道的管理,除消防救援部门外,还需要多部门联合进行。在当前背景下出台此《办法》,进一步明确消防车通道的设置要求,落实单位和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划线立牌管理要求,并在理清相关部门职责的同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管,弥补了我市在消防车通道精细化管理工作上的空白。通过加大宣传,告知全市人民群众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危害性、违法性,从而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减少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现象,以提高我市防范化解火灾风险能力水平。
中国新农村月刊记者:出台《承德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后,对于加强消防车通道治理都做了哪些工作?
杨有亮:
在《办法》出台前后,消防救援部门对于消防车道的治理工作都一直在持续,一是做好消防车通道标识立牌工作。督促全市居民小区和列管的社会单位实施消防车通道划线立牌管理,截止目前全市共有1032栋公共建筑和563的住宅小区完成的消防车道划线;指导属地社区对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开展自治,督促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村(居)委会加强安全管理,防止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联合相关部门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合理规划建设停车设施,引导车主落实规范停车秩序。二是持续开展执法行动,清理影响消防车通行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依法查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的违法行为。制定符合实际的“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治理方案,按照“先急后缓”原则,明确时间节点和治理目标,分类分批开展精准治理。三是积极协调主流媒体、新媒体,广泛普及消防车通道使用管理常识类宣传,通过官方渠道深入解读涉及消防车通道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充分利用城市大屏、楼宇广告播放相关火灾案例、公益广告,广泛张贴严禁占用消防通道的提示或海报,鼓励广大人民群众通过96119和12345市政府政务服务热线等举报投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
合和承德网:在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中,消防、城管、公安等多个部门都有相关的职责,如何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
张峰:
我们正在依托承德市消防安全委员制定建立全市消防车通道联合监管机制,建立联合监管组织机构和工作体系,明确领导小组及各部门的职责任务。一是建立会商研判制度,各部门每季度进行一次联合会商,通报形势、分析预判风险、完善防控措施。市级遇有涉及跨区域、跨部门的重大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共商会议,协商议定具体要求、解决的问题、联合监管等事宜,重要决定形成会议纪要。二是建立案件移交制度,公安交管部门、消防救援部门、城市管理部门等按照各自管辖范围对违法占用消防车通道行为进行查处,遇到非本部门管辖的事项及时进行移交。三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市、县两级消防救援、公安交管、住建等部门联合辖区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企业、乡镇街道办、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单位,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及时清理影响道路通行和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车辆;各级消防救援机构每月联合交警部门至少开展2次联合执法行动,并派员定期参加公安交管部门巡逻执勤工作,加大夜间对居民小区、社会单位违法占用消防车通道行为的管控和检查。四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打破信息壁垒,实现违法行为和处理情况的信息共享。同时建立违法曝光机制,各级消防救援、公安交管、住建部门针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违法行为实行双向抄送,以三个部门的名义每季度联合曝光一批违法行为等。当前消防车通道联合监管机制的文件初稿已起草完毕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随后将正式印发。
长城新媒体:《承德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那么对违反的单位或个人将将如何追究其责任?
陈晴: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如果单位或个人违反此项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并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所需费用。消防救援队伍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有权强制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且紧急情况下对于占用消防车通道无法及时驶离的车辆造成的损失由车主自行承担。此外,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的还可以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处罚。
谢谢!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记者问答就到这里,以上就是今天发布会的全部内容,感谢大家的关注和宣传。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