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百日攻坚”活动以来,涞水法院紧紧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惩治老赖,无处遁形”“关爱民工,护农护益”“助力清收,维稳金融”等为切入点,多次开展集中行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涞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严冬带队指挥、参与执行
10月21日凌晨5点,在集中执行申请执行人胡某等五人与被执行人王某相邻通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态度顽固,情绪激动,阻挠执行,拘留押解组成员在劝说无效后果断将王某带回法院,稳控小组耐心对其妻子进行安抚劝导。在现场人员的通力配合下,在推土机的轰鸣声中,矮墙得以清除完毕。被执行人王某在法官的劝导下,认识到自己的一意孤行丝毫不能对抗法律的威严,签下了执行结案笔录。3小时的较真碰硬,一起“老大难”案件终于圆满执结。
案件圆满执结,申请执行人送锦旗
11月30日凌晨6时45分,在申请执行人贺某、刘某与被执行人贺某某赡养纠纷一案中,执行干警到达被执行人住所地后,将酣睡中的贺某某拘传至法院。承办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认为其父母追索赡养费诉至法院的行为让自己的名声受损,对法院强制执行有抵触情绪。经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贺某某意识到了自己思想上的错误,解开心结,主动向其父母道歉并保证以后自觉履行赡养义务,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被执行人家属情绪激动,执行法官释法明理
截至12月1日,涞水法院共开展集中执行行动5次,派出执行干警89名,出动警车29辆,行程1000余公里,拘传被执行人21人,采取搜查措施19次,腾退房屋4处,执行结案27件,到位标的52.77万元,其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14件30.36万元,达成和解协议案件13件。(通讯员 张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