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记者从省政协提案委员会获悉,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以来经审查立案交有关单位办理的767件提案已全部办复。
省政协副秘书长、提案委员会主任陈虎介绍,一年来,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通过提案履行职责使命,聚焦国家大事,紧扣群众“急难愁盼”,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堵点难点,着眼解决基层治理的矛盾隐患等,深入调研协商,积极建言献策,既有全局性、前瞻性的宏观思考,也有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建议,凝聚着委员们的真知灼见,发出了政协建言资政的“好声音”。
聚焦提质增效,省政协创新提案办理的方式方法。2021年,探索建立联合审查机制,联合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对各承办单位办理过程和答复进行审查分析,对委员满意率进行复核,推动提案办理落实见效。针对普遍关心的重点问题,选择具有代表性、针对性和影响力的重点提案,省市县政协三级联动开展重点提案督办,共同推动问题解决。同时,推行全流程“网上办”、重点提案“及时办”、特殊提案“特别办”,最大限度发挥提案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
聚焦制度建设,2021年,省政协研究制定了《提案审查工作细则》《闭会期间提案工作规程》和《提案委员会工作规则》,初步形成了以《提案工作条例》为统领,以提质增效为骨架的提案工作制度体系,为实现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委员满意不满意,关键取决于提案是否落实。记者从省政府督查室了解到,2021年,在省政府系统主办的707件政协提案中,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意见建议得到采纳的比例达到70%以上。提案中的务实之策,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也陆续转化为有关部门的政策措施。(记者高原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