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着力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全面启动2022—2024年周期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卫生县、国家卫生乡镇创建,持续开展省级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创建,已命名国家卫生城市、卫生县的巩固保持荣誉称号。
2.实施康复中心服务能力提质工程。已建康复中心项目全部投入使用,各地建成市级康复医疗专家库,完成对已建成的康复中心康复医疗人员专题业务培训,二级以上医院与已建成的康复中心建立对口帮扶制度。
3.实施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示范工程。修订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质量评价标准》,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省级试点质量,2022年10月底前,将160家省级试点打造成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并在全省推广,逐步扩大全省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覆盖率。
4.实施孕妇产前基因免费筛查工程。为全省符合条件的孕妇(含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在孕中期免费提供孕妇产前基因检测服务,做到应查尽查、全面覆盖,有效预防和减少唐氏儿和聋哑儿,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5.推动中医药服务高质量发展。积极争取国家中医肿瘤区域医疗中心项目落户我省,力争省中医院入选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深入推进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试点。新建280个国医堂,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医堂建设全覆盖。
6.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卫生健康领域各项法律法规,持续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着力提升卫生健康行业作风建设水平。
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311-66165727。电子邮箱:jgdw@hebws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