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印发管理办法加强工伤预防项目管理
工伤预防项目费用额度全部列入年度基金支出预算
10月18日,省人社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河北省工伤预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加强工伤预防项目管理,更好地保障工伤保险基金安全和劳动者工伤保险权益。
《管理办法》明确,省人社厅开发全省工伤预防项目管理平台,用于对全省所有工伤预防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管、全程记录、全程问效。工伤预防项目的申报、确定、采购、实施、评估、验收等工作,按照“谁立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在项目确定上,《管理办法》提出,申报工伤预防项目应有详实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包括项目背景、实施条件、实施对象、绩效目标、实施方案、预算清单等内容。工伤预防项目费用额度全部列入年度基金支出预算,原则上不得调整及跨年结转。项目实施周期1年以上的严格按照预计实施进度和支出计划分年度安排预算。
在项目采购上,科学编制项目采购文件,采购内容及技术规范和要求须明确、具体、量化,各项内容均须对应可执行的验收标准;评分标准既符合相关规定,又突出具体项目实际需要。
在项目实施上,项目实施机构在项目实施前须填写《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机构账号申请表》,向本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管理平台项目实施机构端账号。项目实施机构应将月度项目进度情况上传至管理平台,并及时填报项目资金到账及使用情况。(记者解楚楚 通讯员张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