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申请执行孙某某、王某某劳务纠纷一案,标的为34000元劳务费及利息。经过初步调查,被执行人王某某名下无财产,住长安区某村,经常换住所,人送外号“摸不着”。主办法官两次凌晨五点去找被执行人都没发现其行踪。
2月28日夜,长安法院执行局局长徐震组织召开局务会到深夜,会上各团队长加班加点逐个梳理案件,并对每一起案件制定预案。针对该案,由王灿法官团队负责强制措施实施,程冲法官团队机动追踪。2月28日深夜,王灿法官带领书记员对被执行人住所地进行了踩点,综合掌握的线索,在确定被执行人家具体住所后,程冲团队派二人于2024年3月1日凌晨3点着便衣去“摸不着”住所追踪位置。
3月1日凌晨5时10分,长安、桥西、裕华、新华四区交叉执行队伍分赴52个现场。长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韩颖、新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张中文带领团队,奔赴第1执行现场南村镇某村王某某住处。5时25分,到达执行现场。多次敲门无人回应。法警架起云梯观察,发现王某某家中有亮光闪烁,法警亮明身份用远光手电示意屋内人员出门开锁,迫于压力,王某某开门,执行人员迅速进入执行现场。王某某十分抗拒,情绪激动。法官对这个“摸不着”讲明利害,希望他认错服法,主动履行。此时王某某仍然心存侥幸,拒不履行,带队领导遂决定由法警将其带上警车依法拘传。登上警车回法院的路上,王某某的心理防线终于瓦解,将欠款本金及利息35000元一并转给了申请人,案件成功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