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电动车、燃气、重点场所消防管理
省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河北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
消防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保民生促发展的重要屏障。7月24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河北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
据了解,《河北省消防条例》自2010年公布施行以来,对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全省公共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今年年初,省人大常委会将该条例的修订纳入年度立法计划。
“法规修改过程中,我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紧盯重点、热点,扭住问题关键,确保法规能落地、真管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马桂旺介绍。
消防体制改革是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衔接落实新修改的消防法和中央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精神,理顺消防安全监管关系,明确各方消防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为进一步回应民生关切,破解实践难点堵点问题,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聚焦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占堵消防车通道等问题,作出相应规范;聚焦燃气安全管理,对燃气经营者的安全检查责任、安装管道燃气自闭阀自动切断装置等作出具体规定;聚焦重点场所,对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公共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的消防安全管理作出严格规范。
为突出我省立法特色,进一步强化火情跨省协作会商机制,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调整和规范了消防工作的区域协作范围,与周边省市建立跨省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以及京津冀区域在消防法规标准一体化编修实施等内容。
此外,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增加了智慧消防方面的内容,进一步加强创新科技监管手段,推进智能化技术的运用。为进一步落实优待消防员的保障政策,还增加了有关消防救援职业保障机制和荣誉体系的表述,细化了相关优待保障政策。(记者 霍相博 通讯员 董良 梅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