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鞭炮欲上公交车被拒
春节临近,石家庄鹿泉石铜路永壁村公交站附近,出现了十几家批发、零售烟花爆竹的摊点,有市民在此购买了鞭炮准备乘公交车回市区,被公交三公司安全员拦下。“按照公交公司规定,乘客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品上车。”公交三公司工作人员邵女士提醒市民,最好就近购买鞭炮,不要带着鞭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市民李先生家住石家庄市区,2月5日他从新百广场乘坐317路公交车到永壁村办事,回来时看到路边有不少烟花爆竹销售点,于是购买了数量可观的鞭炮。他抱着鞭炮来到站牌候车,被公交三公司的工作人员拦下了。“这么多鞭炮,我该怎么带回去呢?”李先生苦苦求情,还是没能上车,最后不得不退了货。 公交三公司工作人员邵春爱告诉记者,带着鞭炮上车是绝对不能允许的。“不是我们不想方便市民,的确是要为乘客安全着想。万一在车上出现意外情况,后果不堪设想。” 记者咨询了省会多家出租车公司的的哥师傅,多位的哥均表示,如果乘客明显携带鞭炮,且数量比较大,肯定是不愿意让其上车的。但是如果鞭炮是放在包里,的哥本人又不能检查包内物品,也无法完全避免乘客携带鞭炮乘车的现象。 公交公司表示,市区内有很多烟花爆竹销售点,市民可以就近购买,然后步行或者骑自行车将鞭炮带回家,放置于干燥处,远离明火存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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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