梯次退票 不能铁路部门说了算
下月起,铁路部门将推出火车票全国通退通签业务,同时实行火车票梯次退票方案,即票面乘车站开车前48小时以上,退票时收取票价5%的退票费;开车前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收取10%退票费;不足24小时,收取20%退票费。(26日《法制晚报》) 中国铁路总公司(简称铁总)是一家全国性的垄断企业,而不是各自为政的地方性小公司,火车票全国通退通签是题中应有之义,铁总终于做到了这一点,值得肯定。但是,同步“搭售”的梯次退票方案,就有点让人失望了。 “为充分利用运力资源,引导旅客增强购票计划性,方便更多旅客购票出行”,以此作为实行梯次退票方案的理由,未免有些牵强。因为,普通旅客购票显然都是有计划性的,故意订票又退票玩儿的几乎没有,铁总最应该做的还是打击黄牛贩票,而不是在退票费上大做文章。至于“充分利用运力资源”,众所周知,空余卧铺可以直接在车上补卖,而空余座位肯定会被多卖的站票旅客使用——又不是不卖站票,又不是站票的价格更低,谈何运力资源浪费呢? 自1997年开始收取火车票退票费以来,铁路部门一直是按车票面额的20%收取。2011年原铁道部将火车票退票费标准下调为按5%计收,最低按2元计收。现在,实行梯次退票方案后,5%的退票费率仅限于开车前48小时以上的;而开车前不足24小时的,退票费率重新提高到了20%。这不能不说有变相提高退票费之嫌。 铁总完全可以将5%定为最高费率,而将最低费率定为免费。因为,开车前48小时以上退票,铁总完全可以将票再卖出去,不会造成任何损失。另外,在春运、暑运等时节,车上本身挤得不得了,退票就算无法再次售卖,也不会对运力资源造成浪费,为什么还要收退票费?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最高档的退票费率其实还不是20%,而是100%,因为“非动车组乘客迟到,所持车票将作废”。火车晚点无论多长时间都一分钱不赔,乘客迟到了就只能作废车票,这公平吗?还有一个程序问题。铁总虽然已是企业,但所谓“市场化运作”不能只是想办法涨价,即使要涨,也应该走听证等程序。若是一般企业以各种名目变相涨价,不仅会被发改委约谈,还可能会遭遇反垄断调查,面临巨额罚单——那么,对退票费想涨就涨,是不是也算一种价格垄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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