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50条措施防治大气污染 力争摘雾霾大省帽子

来源: 北京日报 作者: 2013-09-16 10: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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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迁企

  搬迁123家重污染企业

  《方案》提出,所有新、扩、改建项目,必须全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加强产业政策在产业转移过程中的引导和约束,严格控制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推进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结合化解过剩产能、节能减排和企业兼并重组,有序推进位于城市主城区的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到2017年,完成123家重污染企业搬迁。

  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对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实行重点控制城市特别排放限值。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市和定州、辛集市新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企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邢台、邯郸市在火电、钢铁、水泥行业参照重点控制城市进行管理。

  控车

  严限机动车保有量增速

  河北省还将采取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加强车辆环保监管和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办法,缓解城市拥堵、节能减排、有效治理大气污染。实施意见提出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要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石家庄市及京津周边城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增长速度,通过采取鼓励绿色出行、增加使用成本等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

  将合理引导个体化交通需求,在重点拥堵区域和路段取消占道停车,交通高峰期实施小汽车分时段限行措施。实施不同区域、不同类别差别化停车收费。改善步行、自行车出行条件,开展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试点工作。

  统计显示,截至2012年底,河北省共有机动车1539.5万辆,排放污染物总量647.8万吨,全国排名第一,机动车尾气排放带来的大气污染问题日渐突出。这其中,高污染、高排放的“黄标车”污染物排放量占全部机动车排放量的70%以上。《方案》提出,到2014年,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城市建成区全面实施“黄标车”限行。到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到2017年,105万辆“黄标车”全部淘汰。

  万名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员本周上岗

  近日,记者从河北省环保厅获悉,该省将聘任10292名大气污染防治义务监督员,并于9月20日全部上岗。这些监督员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有大学生、热心市民,他们举报的案件将直接交由各地环境监察部门受理。

  8月28日,河北省环保厅下发《关于聘任“天蓝水净地绿我有责”——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员的公示》,在全省范围内征集监督员。随后各地市环保局通过自己的网站,纷纷对外公布征集信息。按照要求,该省每个设区市主城区将选聘200名,每个县(市、区)选聘50名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员。截至目前,全省已征集10292名。

  这些监督员既能举报企业污染(包括大气和水污染),还可以监督环保执法人员执法。发现污染事件后,监督员可以直接联系当地的环境监察部门。根据相关要求,环保监督员举报的污染问题,各设区市环境监察部门必须受理。受理后,交由污染企业所在地的县(市、区)环保部门核实、处理,在一定期限内,向市一级环境监察部门汇报处理结果。如果环保监督员趁机敲诈勒索污染企业,不向环保部门举报,将被立即解聘。(记者高玉杨晓斌)

关键词:大气污染,雾霾,治理

责任编辑:王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