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沿海地区率先发展的指导意见
三、强化推进措施 深刻认识河北改革发展所处的关键时期和良好的内外部条件,充分借鉴国内外沿海开发开放成功经验,以超常规的思路、超常规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努力实现六大突破,走出后发优势的新路。 (一)在解放思想上率先突破。围绕贯彻落实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不懈地解放思想,深挖制约和阻碍率先发展的思想根源,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创新意识、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进一步坚定信心、凝神聚力、鼓足干劲,为实现率先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用足用好推进沿海地区发展的先行先试政策,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只要有利于加快产业聚集和项目落地实施,就要大胆地去做;只要有利于破解要素制约和消除障碍羁绊,就要敢于尝试;只要有利于优化环境和扩大开放,就要勇于探索。 (二)在项目建设上率先突破。针对项目少、落地难和前期工作慢等问题,完善鼓励在沿海地区创业的相关政策,降低门槛、简化程序,率先推行区域统一互联的电子政务平台,公开产业政策和监管政策,透明办事程序和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对项目的吸引力。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对央企、民企、外企入冀项目切实兑现承诺,加强全程代办服务,对纳入规划的项目完善“四个一”制度,即明确一名领导负责、组建一支专门队伍、制定一套工作方案、实行全过程一盯到底,力促项目早落地早开工。加强项目谋划储备,重点谋划一批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产业项目,特别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省内能够审批的项目,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保障项目建设条件,及时解决制约问题,力促项目早建设早投产。 (三)在政策支持上率先突破。加快构建国家、省、市“三力合一”的沿海地区率先发展政策体系。努力争取国家扶持政策,在用足用好现有各项政策基础上,有关部门加大对口跑办力度,争取国家在金融改革、土地管理、科技创新和专项资金支持等方面给予我省更大支持。继续完善省级支持政策,在财税、金融、用地用海、环境容量、科技创新、下放审批权限、激励奖励等方面,全力支持沿海地区率先发展。鼓励支持沿海三市特别是重点园区发挥比较优势,按照量力而行,聚力作为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在体制改革、土地管理、招商引智、技术合作等方面创新政策,增强内生发展动力。 (四)在扩大开放上率先突破。充分发挥曹妃甸综合保税区作用,加快申请设立渤海新区综合保税区,争取北戴河新区获批离区免税购物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保税物流中心、保税仓库或出口监管仓库等保税监管场所,大力引进出口贸易加工企业,培育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出口基地以及省级出口聚集区,加快建设中日韩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打破行政界线和思维定势的束缚,加强与环渤海省市以及中西部地区的战略合作。鼓励支持与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开展战略合作,共建实验基地、成果转化基地和设立分校,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部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着手组建河北海洋经济研究院。完善人才引进机制,构建“人才特区”,大力吸引海内外特别是京津人才投资创业。全面落实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的各项优惠政策。 (五)在深化改革上率先突破。以沿海三市作为全省政府职能转变试点为契机,最大限度地简政放权、激发活力,除国家明确规定必须由省级以上审批的事项外,其余下放到沿海市、县(市、区)和省级以上园区。加快完善曹妃甸区行政管理体制,在省级权限范围内推进渤海新区、北戴河新区和秦皇岛临港产业园区等重点园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用人机制,在重点园区大力推行全员聘用制和绩效工资制。建立完善沿海地区率先发展重点任务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机制。 (六)在优化环境上率先突破。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公平规范的竞争环境、依法经营的诚信环境、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对一切没有法律依据的管理、收费、罚款和审批等,坚决清理取消;对扰乱投资环境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公开曝光。着力改善生态环境,严格执行能耗排污标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坚守新建项目环保底线,建立完善海洋资源环境损害补偿机制,推动生态景观工程建设,努力打造天蓝、水清、景美、宜居宜业的自然环境,并为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作出更大贡献。 |
关键词:沿海,发展,指导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