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先照后证”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成效显著
河北省人民政府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 网易河北讯(赵洪亚) 9月2日上午,河北省人民政府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在河北会堂举行。省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金洪钧,省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处处长段晓军出席发布会,就河北省实施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工作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新闻发布,并回答了在场记者的提问。 河北省政府高度重视“先照后证”改革工作 自去年国家提出改革工商登记制度以来,河北省政府高度关注国家层面“先照后证”改革的进展情况,8月28日,省政府研究通过了《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决定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河北省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监管清单》(以下简称《监管清单》),决定从9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实施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我省还开发完成了“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以将领取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登记、备案信息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供相关审批部门、社会公众查阅和监督。 河北省“先照后证”改革工作成效显著 3月1日起实施的注册资本登记改革,极大地激发了我省创业者的热情,我省新登记市场主体实现大幅增长。3-8月份,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32.68万户,同比增长34.33%,平均每天新设市场主体2574户。新登记企业8.99万户,同比增长89.12%,比全国平均增长率高约30个百分点。截至8月底,全省实有各类市场主体249.6万户,在全国排第10位。“先照后证”改革促进了工商注册便利化,将会带来新一轮市场主体的增长高峰。 明确“先照后证”六大监管责任开全国先河 河北省“先照后证”改革是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行业主管与后续监管相一致的市场监管责任机制。一是经营事项涉及审批的,由审批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并依法查处未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擅自从事审批事项经营的行为。二是同一经营事项涉及两个以上审批部门的,审批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管职责。三是不涉及审批的一般经营事项,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监管。四是各职能部门对其监管职责范围的经营事项,原则上实行属地监管,由相应的市、县政府部门负责监管。五是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职能部门,在授权范围内履行市场监管与行政处罚职责。六是各职能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属于其他部门监管职责的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告知相关部门跟进监管。 “先照后证”改革不仅有利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也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更有利于建立规范统一的市场规则和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河北省政府将会继续密切关注国家层面推进改革的进展情况,待国家分批公布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后,积极会同有关审批部门,梳理后置审批事项的监管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做好相关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审批许可和市场监管工作,确保“先照后证”改革红利在河北省充分释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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