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积极稳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工作
中国日报网石家庄9月2日电(王哿) 9月2日上午,河北省人民政府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在河北会堂举行,河北省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金洪钧,河北省工商局企业监管处处长段晓军出席了此次新闻发布会,并就进一步做好工商登记制度“先照后证”改革工作进行了新闻发布。 会上河北省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金洪钧介绍了我省推进“先照后证”改革的基本情况。金洪钧表示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二是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加强监督管理。 金洪钧表示省政府高度关注国家层面“先照后证”改革的进展情况,为此做了充分准备。一是出台配套政策。8月28日,省政府研究通过了《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决定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河北省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监管清单》,决定从9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实施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二是提供技术支撑。我省开发完成了“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以将领取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登记、备案信息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供相关审批部门、社会公众查阅和监督。三是开展广泛宣传动员。以国家工商总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宣讲活动为契机,面向全省2万多名工商干部和部分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公众代表,宣讲了“先照后证”改革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措施,使全社会了解改革,进一步激发创业和投资热情。 金洪钧强调实施“先照后证”改革有利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有利于建立规范统一的市场规则和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 金洪钧要求下一步将继续完善公示系统的功能,采取技术手段,逐步实现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有关部门许可审批信息的互联互通,将涉及31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市场主体的登记备案、行政许可信息通过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制定行政机关归集和使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明确行政机关整理、录入、汇集本机关形成的市场主体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并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的具体要求和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跟进督导。继续关注国家“先照后证”改革进展情况。9月1日实施的31项改为工商登记后置审批的事项,只是国家“先照后证”改革第一步,国务院还将陆续公布改为后置审批的事项并向社会公开。8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90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年底还将公布一批改后置审批事项,预计年底可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先照后证”。我们将继续密切关注国家层面推进改革的进展情况,待国家分批公布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后,积极会同有关审批部门,梳理后置审批事项的监管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做好相关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审批许可和市场监管工作,确保“先照后证”改革红利在我省充分释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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