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河北丰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接受行政处罚,向石家庄市新华区城管部门缴纳了3万元罚款。原因是今年初,他们私自砍伐了5棵门前的行道树。
今年1月29日上午,新华区城管局联盟城管中队执法队员李红、李源在巡查中发现,中华大街与联盟路交叉口南行50米路西便道上,5棵直径15厘米左右的白蜡行道树一夜之间惨遭砍伐,树池内只留下了碗口粗的树墩。
经新华区城管执法部门调查,锁定砍伐树木的责任人是河北丰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人当场承认了未办理任何手续的违法事实,并交代:由于当时考虑树木遮挡门面,车辆、行人出入不便,才动了私自砍伐行道树的念头。城管队员对其开据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告知其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行为违反了《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31条第一款的规定。按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其正式立案调查,并依据《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52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研究决定给予该单位伐一补五、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3月19日,新华区城管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联盟城管中队做出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4月11日,河北丰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缴纳了3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