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我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立案近七成涉环保
从省检察院获悉,为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有序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今年以来,共立案538件,其中涉及生态环境的达到359件,占立案总数的67%。
“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据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何秉群介绍,为此,全省各级检察院将检察公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通过充分运用诉前程序、完善内部办案机制、加强外部协作配合等方法,提升我省公益诉讼工作质效。
近日,唐山市检察机关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成功督促国土部门追缴某公司欠缴的非法占地罚金3889万元。诉前程序是检察机关督促协助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公益监管职责、保护公益的法定手段。在行政公益诉讼中,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把诉前程序和提起诉讼放到同等重要位置,充分运用这一手段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据了解,截至目前,通过诉前程序为国家挽回各类经济损失共计1.4亿余元,修复大量被损毁林地、耕地。
为解决公益诉讼开展时间较短,工作机制尚不完善问题,我省积极探索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新模式,通过建立以省院为龙头、市院为枢纽、基层院为主体的一体化办案机制,完善了检察机关内部协作。同时,为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保障力度,我省检察机关加强了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并开展公益诉讼大培训,全省一万多名检察人员先后参加了培训。
在公益诉讼实践中,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还主动与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沟通,加强工作配合,探索建立协作机制。今年4月,张家口市检察院与该市监察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试行)》。办法明确,检察机关在履行提起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应当及时移送监察机关处理。监察机关在办理案件中,发现相关行政机关存在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问题线索,应当及时向检察机关通报。两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互派或互邀人员进行会商研讨,依据各自职责权限,协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今年,我省将突出办理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的公益诉讼案件。”何秉群表示,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保护中,往往会涉及到多个相邻省份,因此今年我省还将加大与周边七省市区的合作,形成公益诉讼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