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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报!河北7市22人被查处!开除党籍、逮捕……

来源: 河北发布微信  
2018-08-13 15: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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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

  唐山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遵化市马兰峪镇社会事务办主任张奕志、平山寨村党支部书记陆金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5月至7月,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张奕志、陆金审核把关不严,将平山寨村不属于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人员纳入补助范围,错误发放1.3万元补助资金。张奕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陆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正在追缴中。

  2.遵化市残疾人联合会落实扶贫政策不力问题。2011年1月至2018年3月,市残疾人联合会未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康复扶贫到户贷款贴息工作,造成19.89万元康复扶贫贷款贴息资金闲置。市残疾人联合会分管该工作的副主任科员高金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时任部门负责人刘立民、王伟分别受到政务记过、政务警告处分。

  3.迁西县东莲花院乡社会事务办主任陆立坚对危房改造把关不严问题。2015年东莲花院乡东莲花院村党支部书记杨得秋在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和村“两委”会议讨论的情况下,擅自将东莲花院村村民徐增华上报为危房改造户(实际为其女儿徐翠艳进行危房改造)。陆立坚对其家庭情况未做深入了解,存在对上报材料把关不严、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问题。2016年4月,徐翠艳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1.96万元。杨得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陆立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唐山市纪委监委)

  廊坊

  固安县东湾乡杨家屯村原村务负责人李静峰被开除党籍↓↓↓

  固安县东湾乡杨家屯村原村务负责人李静峰,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固安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静峰开除党籍处分。

  张家口

  张家口桥西区检察院近日对外公布↓↓↓

  张家口市经开区第一中学原副校长闫某某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由张家口市桥西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张家口桥西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8年8月8日,张家口桥西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对闫某某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邢台

  市整改“回头看”典型案例通报↓↓↓

  一、沙河市赞善办事处明德村聘任干部胡现海贪污危房改造款、党支部原书记申占学对危房改造款把关不严问题。2011年至2014年,胡现海通过伪造5户村民危房改造手续,骗取和截留危房改造款共计64695元。申占学把关不严,负有领导责任。经研究,给予胡现海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贪污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涉及资金予以追缴;给予申占学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二、沙河市蝉房乡小东沟村党支部书记李四的优亲厚友问题。小东沟村党支部书记李四的在小东沟村城乡低保核查工作中,将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其胞兄李起楼继续列为享受低保对象;2015年李四的任支书以来,小东沟村财务未按村务公开规定上墙公示接收群众监督。经研究,给予李四的党内警告处分。

  三、十里亭镇南高村原村委委员乔会兴收取五保户好处费问题。乔会兴在办理南高村2012年度危房改造工作中,收取被服务人五保户乔某某3000元人民币,并用于个人消费。经研究,给予乔会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沙河市赞善办下郑村党支部委员豆光申工作失职问题。赞善办下郑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人豆光申在该村2013年申报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带领验收人员到其他村民的新建房屋处进行了验收,致使三户没有实际新建房屋的村民通过验收并冒领危房改造补助款43109元。经研究,给予豆光申党内警告处分,涉及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秦皇岛

  秦皇岛市抚宁区对2起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抚宁区抚宁镇北街村村委会主任王随明、村党支部书记崔炳生未履行资产评估手续处置集体资产问题。在旧城改造过程中,王随明和村党支部书记崔炳生没有委托评估机构对该村村委会旧址进行资产评估,于2013年8月23日组织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代表会,研究决定将该村村委会旧址转让给河北鼎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价280万元。对此,王随明、崔炳生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5月14日,王随明、崔炳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抚宁区茶棚乡前白塔村会计谢文庆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问题。2013年底,谢文庆按照村党支部书记赵柱通知将上级配给村集体的三轮车取回并放在家中保管。在保管期间,谢文庆多次私自使用该三轮车卖豆腐,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谢文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将该三轮车交回村委会。

  邯郸

  邯郸市财政局通报三起乱收费乱摊派问题典型案例↓↓↓

  一、武安市北安乐乡乱收费问题。2013年至2014年,为开展信访稳定工作,北安乐乡政府违规收取辖区内武安市延鑫建材厂、徐彦民砖厂等13家企业各类矛盾纠纷押金款13万元。2016年,北安乐乡政府将13万元全额退还各企业。时任北安乐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的陈广学同志作为分管乡镇企业的领导,对此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述情况,为严肃党纪,教育本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武安市纪委常委会经研究决定:给予陈广学同志党内警告处分。为完善制度建设,2018年6月11日,北安乐乡制定了《关于乱收费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的管理办法》(安发【2018】24号)。在2018年开展的乱收费乱摊派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中,未发现该乡出现类似问题。

  二、曲周县第四疃镇寺头村小学乱收费问题。2018年,曲周县第四疃镇寺头村小学在开学前向拟转来的4名学生收取教辅费,每人100元,共计400元。2018年5月前,曲周县四疃镇寺头村小学已将400元全部退还给学生。牛华堂同志作为第四疃镇寺头村小学校长,对此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述情况,曲周县教育局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牛华堂同志警告处分(【2018】1号),牛华堂本人也作出了深刻检查。

  三、临洺关实验小学乱收费问题。2016年,临洺关实验小学为提高学生成绩,为四年级学生征订复习资料,共计收取资料费3510元。临洺关实验小学校长李天亮同志对此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述情况,为严肃党纪,给予李天亮同志诫勉谈话处理(永纪诫字[2016]2号)。李天亮同志本人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到错误,向组织保证不再犯类似错误。

  衡水

  枣强县通报两起“一问责八清理”和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

  1、枣强县大营镇前艾庄村村委会主任艾红桥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及国家法律法规问题。艾红桥入党时向党组织隐瞒其入党前政策外生育问题。在该村建设“东方家园”住宅小区时,艾红桥购置楼房少支付开发商钱款16.37万元,未正确履行监管职责,致使开发商无偿占用该村集体土地2.67亩。艾红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枣强县王常乡后旧县村村委会主任韩丙钱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2010年10月,韩丙钱将本应分配给贫困户的扶贫羊出售,得款1000元用于支付运输扶贫羊的租车费及分羊误工费,侵害了贫困户利益。枣强县纪委给予韩丙钱党内警告处分。

关键词:最新,通报责任编辑:吴云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