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军地医疗资源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驻冀军队休干机构医疗服务保障水平,日前,省卫生计生委、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省军区保障局联合下发《关于驻冀军队休干机构引进社会化医疗资源建立社会化医疗资源共享机制的通知》,提出构建区域统管、资源统筹、集约高效的新型老干部服务保障体系。
通知要求,结合驻冀休干机构和省内公立医疗机构分布情况,按照“属地共享、就近就便、利于保障”的原则,省直、各市级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与军队休干机构建立医疗服务保障支援和应急抢救协议。各医疗机构将军队休干机构医护人员纳入地方培训范围,开展医务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医护水平。同时,开通绿色通道,依据政策规定,经军队医疗机构批准,到地方医疗机构诊疗的,实行挂号、就诊、取药、住院依法优先;遇到突发情况和危重病情,可先行救治,再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