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沧州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实施2019年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公费培养工作的通知,2019年培养200名全科教师↓↓↓
培养范围和数量
2019年培养200名,重点面向有培养需求计划县(市、区)的农村小学和教学点,按照“从本县招生、回本县就业”的原则定向培养。
培养专业:小学教育专业。
培养院校:沧州师范学院。
招生对象及条件
属于培养计划中所确定的县(市、区)户籍、学籍的2019年初中优秀应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教师职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志愿从事农村小学教育事业。
(二)身体健康,无身体残疾,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标准体检合格。
(三)相貌端庄,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有特长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培养方式
农村全科小学教师采取五年一贯制形式培养,学历为专科,学制为5年。
免学费、住宿费,发补助
小学全科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3500元/人年,免缴住宿费800元/人年,并补助生活费3000元/人年,共计7300元/人年。所需经费由沧州市级财政安排。在安排国家和省各项奖助学金时,培养对象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这样报名
报名
有培养计划的县(市、区)教育局面向本县(市、区)初中毕业生制定发布招生公告。符合条件的初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簿、学生素质报告表(学生手册)到所在毕业学校报名,县级招生考试部门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并在沧州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系统内填报“沧州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公费培养计划”志愿。无志愿考生不予录取。
面试
面试工作由培养学校组织。以县级为单位对填报志愿的考生按照中考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市下达计划数,以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范围,生源不足的县(市、区),可按编制、需求予以调剂,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县一中录取分数线。培养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面试工作实施方案,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培养计划中所确定的县(市、区)教育局做好协调工作,并与考生及其监护人签订诚信承诺书,违约者,记入本人档案。
录取
实行提前批次录取。培养院校以县级为单位组织录取,录取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培养院校及时将面试合格名单报市教育考试院,并严格按照五年制专科录取流程,以县为单位依据培养计划办理录取手续,并将最终录取结果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签订协议
学生入学前与培养院校和招生计划县级教育局签订协议,并由所在县级人社局、县委编办和沧州市教育局备存。
“择优、就近、急需”落实工作
农村小学全科公费师范生毕业离校前,由沧州市人社局会同沧州市教育局制定专项招聘方案,并委托培养院校具体组织招聘考试。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后,由相关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机构编制、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择优、就近、急需”的原则落实工作岗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在乡镇(不含县级政府所在镇)及以下小学或教学点从事小学教育6年以上。
毕业时不履行培养协议有啥后果
小学全科公费师范生毕业时不履行培养协议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脱产学历教育。沧州市教育局、中共沧州市委编办、沧州市财政局、沧州市人社局将对公费培养的小学全科教师随机回访,对不按规定使用和履职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