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河北省教育厅印发《河北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统筹部署,提出在疫情流行期间,原则上不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和考试,各类特殊类型招生考试、高职分类招生考试应推迟进行。
指南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均应成立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建立领导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单位和个人。组织校医或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人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及技术的培训。
指南提出,建立家校协同和双向沟通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传教育,及时了解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培养健康生活方式。有关部门和学校应提供免费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线心理咨询和疏导服务,提高师生心理健康水平。
指南明确,在疫情流行期间原则上不举办大型聚集活动和考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幼儿园不举办或参加社会机构举办的比赛、展示、评比等大型线下活动;各类特殊类型招生考试、高职分类招生考试应推迟进行,学校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
加大开学后防控力度。落实晨午检制度,落实因病缺勤病因追踪及登记制度,发现呼吸道传染病病例异常增多要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落实手部卫生,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洗手液或肥皂供师生使用;在呼吸道传染病的流行季节,集体性活动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减少不必要的校内各种大型师生集会和大型会议等活动。(记者马利、桑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