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河北省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明确14项年度重点任务,重点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坚行动。
推进农药兽药使用减量行动。杜绝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物。农药利用率达4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40%以上,开展抗菌药减量化试点。
推进产地环境净化提升行动。加快组织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100%完成我省耕地质量类别划分年度任务。
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防范发生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
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提升行动。以农村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等为重点对象,全面打击“山寨”“三无”、假冒、劣质、超期等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规范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和安全风险分级管理,90%以上量化等级达到良好(B级)以上。
推进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品牌提升行动。支持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现养殖、加工、销售等全过程可追溯。
推进“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完成石家庄市、唐山市、张家口市3个国家食品安全示范试点城市的复审工作,对第四批61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进行核查验收。
推进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严防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严禁疯牛病、非洲猪瘟、禽流感等疫区产品进口,杜绝重大疫情传入风险。
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100%建立实施HACCP等先进管理体系,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整治提升率达到100%。
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农产品和食品年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
加快地方标准制修订。以农业新技术推广应用、集约化规模化种植养殖等领域为重点,制修订省级农业地方标准50项以上。
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创建特色农业精品示范基地30个、国际标准农产品出口基地200个。
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禁绝野生动物违法违规捕猎、交易。突出抓好餐饮服务特别是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各级政府依法依规制定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督促各部门严格落实“管行业就要管食品安全”责任机制。(河北日报记者马彦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