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贫困县退出抽查第三方评估结果符合实际
河北省要求脱贫摘帽县持续巩固攻坚成果,提高脱贫质量
近日,国务院扶贫办向河北省反馈2019年河北省贫困县退出抽查第三方评估有关情况。2020年6月,国务院扶贫办委托第三方评估组对河北省2019年贫困县退出情况开展了第三方评估,并对涞源县、沽源县、尚义县等3个脱贫摘帽县进行了实地抽查。根据反馈意见,2019年,河北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贫困退出机制的新部署新要求,强化脱贫攻坚和考核评估“省负总责”要求,从严从实开展省级专项评估检查,严把脱贫退出质量关。
在退出程序上,河北省与国家规定保持一致,并结合实际予以细化,退出程序总体规范。在退出标准上,河北省坚持现行扶贫标准,以“两不愁三保障”为核心,以综合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指标,退出标准准确。在退出结果上,河北省坚持从严要求,确保脱贫摘帽成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实地抽查结果与省级专项评估检查结果基本吻合,退出结果符合实际。抽查的3县综合贫困发生率全部低于2%,均未发现错退、漏评情况,群众认可度均高于90%,与省级专项评估检查情况一致。3县“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总体解决,农户收入水平持续增长、收入结构稳定性增强,脱贫攻坚重要政策落实到位,脱贫质量较高,脱贫摘帽得到当地干部群众普遍认可,新冠肺炎疫情不影响3县脱贫摘帽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整改提升,持续巩固脱贫摘帽县攻坚成果
河北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通知,要求持续巩固脱贫摘帽县攻坚成果,提高脱贫质量。各市县要对照国家抽查反馈意见,深入查摆、举一反三,逐一开展问题整改,确保所有问题于10月10日前整改到位。通知明确了整改提升的4项重点内容。
克服疫情影响,促进脱贫户稳岗就业。加强动态监测,进一步完善就业扶贫责任清单和就业动态监测机制,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防贫监测对象逐人建档立卡,确保稳住贫困劳动力现有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落实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的13条措施,加强扶贫车间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多措并举拓宽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和就近就业渠道。促进劳务输出,用好京津劳务协作机制,推动输出地和输入地精准对接,积极组织开展“点对点”劳务输出。
巩固脱贫成果,开展防贫监测和帮扶。强化防贫预警监测,进一步健全完善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监测体系,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按程序纳入动态监测范围。强化防贫对象帮扶,对脱贫监测户,继续实行现有脱贫攻坚帮扶政策;对边缘监测户,按要求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时给予扶贫小额信贷贴息支持,加强经营技能和劳动技能培训,统筹利用公益岗位多渠道安置;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深入落实综合性保障措施,实现“应兜尽兜、保障到位”。加大“防贫保”推广力度。积极应对疫情灾情影响,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确保群众不因病因灾因疫致贫返贫。
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的任务目标,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切实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确保搬迁群众安居乐业。加强配套建设,精准后续帮扶,统筹社会保障。积极做好后续工作,加快构建安置区农村“五位一体”和社区“六位一体”组织体系,提升安置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
逐项对照检查,点对点整改落实到位。针对第三方评估向抽查的3县反馈的具体工作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强工作指导,进一步落实好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切实提高脱贫质量。全力抓好产业科技扶贫,扎实推进扶贫小额信贷,精准落实健康扶贫政策,积极实施消费扶贫。
落实“四个不摘”,健全脱贫防贫长效机制
河北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有关市县下一步要做好3个方面工作。
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各有关市县要严格落实脱贫摘帽县“四个不摘”要求,对退出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保持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总体稳定。要扎实组织推进脱贫攻坚“回头看”,继续加大各方面支持力度,切实做好摘帽前后的任务衔接,巩固脱贫成果,确保工作不断档、精神不懈怠、标准不降低。
健全脱贫防贫长效机制。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脱贫防贫长效机制的意见》《河北省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对存在返贫和致贫风险的重点群体开展监测,有针对性地落实帮扶保障措施。各地要进一步充实防贫工作力量,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完善具体工作举措,为全省乃至全国防贫工作贡献更多实践经验和有益探索。
严格管理脱贫主题活动。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贫困县脱贫摘帽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严格管理贫困县脱贫摘帽主题活动,统筹规范脱贫摘帽总结和宣传工作。按扶贫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相关文件、材料的总结保存,收集好脱贫攻坚期前后的图片对比等影像资料,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全面总结积累素材。(记者 潘文静 通讯员 崔浩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