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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政府新闻办
“西柏坡红色旅游区保护与管理条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来源: 长城网  
2021-04-27 14: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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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韩主任,各位记者朋友,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出席本次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现场。

  3月31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我市三部地方性法规。其中,《石家庄市西柏坡红色旅游区保护与管理条例》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和《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为了加强三部《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领导有,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保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贾建文,平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郝春艳,西柏坡纪念馆副馆长段彦峰。

  应邀参加新闻发布会的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城建环资工委、民侨外工委有关负责同志。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有两项议程。

  首先,请韩保来副主任,介绍三部《条例》的有关情况。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大家好!

  首先感谢各位对地方立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参与。下面,我就今天发布的三部地方性法规相关情况向大家作一介绍:

  一、制定、修订三部《条例》的背景及原因

  (一)西柏坡是全国五大革命圣地之一,全国土地会议在这里召开,三大战役在这里指挥,“两个务必”在这里诞生,“赶考精神”在这里孕育,新中国从这里走来,政治地位非常特殊。为了传承和弘扬西柏坡精神,更好地利用红色资源、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并从制度层面为西柏坡的保护和管理提供法治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石家庄市西柏坡红色旅游区保护与管理条例》。该《条例》的制定既是庆祝建党一百周年的重要行动,也是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严格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体现。

  (二)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活垃圾管理工作。2017年3月石家庄市被列入46个试点城市,要求在2020年底前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目前,我市市域年均生活垃圾产生量约300万吨,并且在生活垃圾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为进一步解决突出问题、规范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于1985年制定,1987至2010年期间虽经5次修正,仍不能适应当前城市管理的工作需要。为提高我市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确保该条例与相继颁布和修订的上位法相一致,助力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市人大常委会修订了《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二、制定、修订三部《条例》的主要过程

  2019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了《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立法程序,2020年3月,又启动了《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石家庄市西柏坡红色旅游区保护与管理条例》的立法程序。立法程序启动后,市人大常委会相继建立了由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和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立法项目“双组长”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通过调研论证、座谈交流、广泛征集意见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全力确保立法的质量和效率。在市人大法制委、城建环资委、民侨外委和市司法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平山县政府、西柏坡纪念馆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三部《条例(草案)》于2020年12月30日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顺利表决通过。今年3月31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批准这三部《条例》,由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公布施行。

  三、三部《条例》的主要内容和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石家庄市西柏坡红色旅游区保护与管理条例》共五章三十九条。

  1.关于西柏坡红色旅游区的区域范围。为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条例》第二条对西柏坡红色旅游区的区域范围进行了划定,确定为“以西柏坡纪念馆文物保护区为核心的西柏坡镇行政区域”。在管理上分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明确西柏坡纪念馆管辖的文物保护区为核心区,其他部分为一般控制区。同时,规定平山县行政区域内其他的革命纪念地、遗址等景点的保护与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2.关于西柏坡红色旅游区的管理机制。为加强平山县政府与西柏坡纪念馆在管理上的沟通协调,《条例》第五条规定平山县政府和西柏坡纪念馆应当建立西柏坡红色旅游区综合事务协调机制,为维护核心区正常秩序提供服务保障。

  3.关于西柏坡红色旅游区的保护与管理。《条例》明确了保护和管理的原则,并从规划要求、建设项目、居(村)民住宅建设、生态保护、消防安全、应急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同时,针对近年来存在的突出问题,《条例》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二十六条,对在旅游区内禁止的活动、交通行为、经营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在法律责任部分设定了处罚。

  4.关于西柏坡红色文化资源的利用。为大力弘扬西柏坡精神,《条例》规定了“永续利用”原则,鼓励对西柏坡红色文化资源进行合理利用,禁止歪曲、贬损、丑化西柏坡红色历史文化资源的行为。同时,还从西柏坡精神的挖掘和展示、依托西柏坡红色旅游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研学实践活动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5.关于西柏坡红色旅游区的执法主体。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精神,并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即将出台的《河北省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以及河北省已向乡镇政府下放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等现实情况,《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行为,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的,由西柏坡镇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处罚;未列入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二)《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共八章六十条。

  1.关于分类标准。为使生活垃圾分类明确、具体和便于群众分类投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条例》第四条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

  2.关于源头减量。源头减量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条例》规定相关部门应当制定符合行业特点的生活垃圾减量政策和措施,逐步建立分类计价、计量收费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的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鼓励企业参与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同时,对商品包装、一次性用品、净菜上市、办公用品作出具体规定。

  3.关于分类投放。分类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的重点和难点。《条例》对分类投放职责、管理责任人制度、投放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并在第五章社会参与部分规定设立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基地,在居住区设立分类投放指导员,通过培树先进典型以及积分兑换、挂牌表彰等奖励方式推动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活动。同时,还规定县级以上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将生活垃圾相关知识列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内容。

  4.关于监管责任。为切实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避免监管责任缺失,《条例》对全市各级政府、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作出明确规定。

  5.关于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条例》规定生活垃圾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标准进行资源化和无害化分类处理。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渣、噪声、粉尘等,应当及时治理,防止次生污染。

  (三)修订后的《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共七章六十三条。

  1.关于工地围挡问题。为加强工地围挡的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对在城区内设置的各类围挡的外观整洁情况、设置期限、管理部门职责以及违反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

  2.关于互联网租赁车辆问题。为加强对互联网租赁车辆的日常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对互联网租赁车辆的运营总量、有序投放、运营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作出了规定,避免因车辆乱停乱放和无序投放影响市容环境。

  3.关于“僵尸车”问题。“僵尸车”长期占用城市公共资源,群众反映强烈、管理难度较大。为此,《条例》第二十九条进行了授权性规定,明确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就此问题制定具体办法。

  4.关于城市架空管线问题。针对城市一些架空管线线路密布、影响市容、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一条、三十二条对架空管线所有权人和管理人应当履行的维护管理责任、义务进行了明确。

  5.关于建筑垃圾问题。为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建筑垃圾实行全过程管理”的规定,按照建筑垃圾管理的具体环节和时间顺序,《条例》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四十四条,对具体的管理手段和执法措施进行了规范。同时,为立足便民服务,《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居民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堆放到指定地点,由取得建筑垃圾核准的企业运至规定的场所处置”。

  地方性法规重在实施。今天发布的三部《条例》将分别于今年5月1日、8月1日起施行。科学立法之后,关键是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希望通过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使良法善治的法治目标在这三部《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得以更好实现,并为全面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谢谢韩主任的权威发布。

  下面,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表态发言。首先,请平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郝春艳,就贯彻落实《石家庄市西柏坡红色旅游区保护与管理条例》进行表态发言。

  各位领导、记者朋友们,大家好!

  西柏坡是全国五大革命圣地之一,新中国从这里走来。制定《石家庄市西柏坡红色旅游区保护与管理条例》是传承和弘扬西柏坡精神的需要,不仅对推动西柏坡区域的资源保护和管理具有促进作用,而且对推动平山县全域旅游发展,打造全市红色旅游名片具有重要意义。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颁布实施《石家庄市西柏坡红色旅游区保护与管理条例》,意义更加重大。我们将以此次《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抓好《条例》宣传,认真贯彻执行,不断提升保护和管理水平,全力推动西柏坡红色旅游区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我县将制定一个学习、贯彻、宣传旅游条例的详细计划,组织县文化旅游、公安、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等有关职能部门和西柏坡镇,以及景区、旅行社、饭店等各类经营主体进行培训,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的内涵,做好《条例》的解疑释惑,确保大家对《条例》主要内容融会贯通。同时,我们将在西柏坡景区、镇区、高速路口等重要节点,利用展牌、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条例》宣传普及工作;在此基础上,通过县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自媒体,及邀请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系统宣传《条例》的意义和作用,引导广大市民参与西柏坡区域的保护与管理,为《条例》的贯彻执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贯彻条例要求,推动全面发展。我们将全面落实《条例》中关于西柏坡红色旅游区规划和保护、管理和利用等方面的一系列要求,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在规划和保护方面,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将西柏坡旅游区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有效衔接,加强对项目建设的严格把关,确保符合西柏坡红色旅游区发展的功能定位和实际需求,加强对建筑风貌的的监管,确保与西柏坡红色历史文化景观、建筑风貌的协调;同时,加大对生态环境、消防安全、应急处置等方面工作力度,不断夯实西柏坡区域发展基础。在管理和利用方面,加强对景区的规范管理,有序分流游客,规范车辆停放,加强环境卫生整治,营造良好的景区秩序;加强对文化旅游市场秩序的综合监管和联合执法,加强对讲解员、农家乐、纪念品销售等从业人员规范管理,严厉打击欺客、宰客、拦客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和谐有序的旅游市场秩序,树立西柏坡红色旅游区的良好形象。

  三、强化协调联动,确保《条例》落实。《条例》颁布后,我们将按照有关要求,抓紧完善制定《条例》相关的配套制度和政策,形成完善的、易于操作的规章制度体系,为抓好《条例》贯彻落实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同时,严格按《条例》规定落实责任,进一步细化有关部门和属地乡镇的职责分工,强化与西柏坡纪念馆的沟通协调,凝聚强大工作合力,树立《条例》权威,促进西柏坡红色旅游区安全有序发展。此外,我们将深入开展《条例》执行情况的检查督导,确保《条例》执行效果,及时向市人大做好《条例》执行情况报告,主动接受监督,充分发挥《条例》对西柏坡红色旅游区的指导作用,提高西柏坡红色旅游保护和管理水平,真正把西柏坡打造成为全国红色旅游目的地和党史教育的生动课堂。

  谢谢大家!

  谢谢郝县长。

  下面,请西柏坡纪念馆副馆长段彦峰,就贯彻落实《石家庄市西柏坡红色旅游区保护与管理条例》进行表态发言。

  各位领导,各位记者朋友们:

  西柏坡是革命圣地,更是石家庄乃至河北省的红色名片,加强红色旅游区的保护和管理是传承和弘扬西柏坡精神的需要,是更好服务社会各界的题中之意。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石家庄市西柏坡红色旅游区保护与管理条例》颁布,并于2021年8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西柏坡红色旅游区建设与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为我们依法依规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景区,有序开展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必将促进红色旅游区的健康有序发展。

  西柏坡纪念馆作为重要的责任主体之一,我们将把落实好《条例》作为大事要事。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用《条例》统一纪念馆干部职工的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实施。二是加强《条例》学习。我们将组织广大干部职工逐条学习研究,对号入座,认领任务。《条例》中明确由纪念馆单独执行的,我们不等不靠,主动担当;与平山县共同实施执行的,我们不推不脱,主动进位;需要配合执法主体实施的,我们及时沟通,取得支持。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在明晰任务的基础上,我们将与平山县建立经常性的协调沟通机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强化分析研判,抓好《条例》实施,在馆内把任务分解到各科室,明晰标准,明确要求,从问题入手,强化结果导向,加强督导检查。

  总之,我们将坚决扛起责任,做好《条例》实施的心理准备和措施保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工作,确保红色文化资源依法有效利用,实现科学有序发展,更加唱响西柏坡品牌、树良好形象。

  谢谢大家!

  谢谢段馆长。

  下面,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贾建文,就贯彻落实《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和《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表态发言。

  各位领导,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于3月31日经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2021年5月1日正式实施。

  两部《条例》是我们进行城市管理的重要依据,对规范城市管理,引导公序良俗,维护城市容貌,巩固创卫成果,构建“洁净、秩序、文明”的城市具有重要意义。市城管局作为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和垃圾分类具体落实的“主力军”“排头兵”,贯彻落实条例是职责所在,更是民心所向。我们将大力提升依法治理水平,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通过“三个强化”,扎实推动条例落地见效。

  一、强化学习培训,深入领会条例精神

  一是开展大力度学习。我们将组织全市各级城市管理部门采取专题学习、条例解读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两个《条例》,领会精神实质,掌握实际操作要点,通过对《条例》的深入学习理解,提升在生活垃圾分类、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开展全覆盖培训。市本级已于上周五下午,通过视频方式,组织全市城管系统对《条例》进行了全方位的学习和解读,为做好《条例》实施“提前预热”;各县(市、区)城管部门的全员培训工作也正在开展。通过全覆盖的集中培训,为《条例》顺利实施夯实基础。

  二、强化宣传宣讲,营造贯彻落实条例的浓厚氛围

  一是开展教育宣讲。通过形式多样、易懂好学的宣讲活动,走进机关、社区、广场、学校等开展宣讲,利用电子屏、宣传栏、宣传海报、宣传彩页等广泛宣传《条例》,着力提升市民知晓度,凝聚社会共识,让广大群众参与到条例落实中来。二是开展媒体宣传。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微博、抖音、头条等媒体及城管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平台,结合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点,持续向社会公众讲解《条例》要点,宣传《条例》落实,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学条例、用条例良好氛围。

  三、强化执法用法,确保条例落地见效

  执法是推动条例坚实落地的根本保障。一是落实执法责任。按照《条例》要求,细化实施办法,制定配套文件,逐条分解落实,建立责任清单,强化辖区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的法定责任,做到责任全覆盖,落实无盲区。二是开展执法行动。市城管局将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用条例来规范、纠正各种违法行为,推动垃圾分类和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三是加强执法联动。两个《条例》在具体实施中,涉及到多个部门,城管执法队伍将进一步增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沟通,认真履职尽责,与各部门一道,努力构建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发力的城市管理格局。

  我们将以贯彻落实两个《条例》为契机,着力推动垃圾分类及城市市容环卫工作取得新进展,促进城市管理事业再上新台阶,全力打造“干净、秩序、文明”的省会环境,为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谢谢贾局长。

  各位记者朋友,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如果大家想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欢迎在会后进行沟通和咨询。

  扎实开展新闻宣传工作,是保障三部《条例》顺利实施的前提和基础,希望各新闻单位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形式,开展贴近实际、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学习宣传《条例》的舆论环境,营造“人人尽知、人人执行”的社会氛围。同时,也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宣传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谢谢大家!

关键词:石家庄市政府新闻办,文字实录责任编辑:骆梓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