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北省住建厅获悉,2021年,河北省棚户区改造工程目标任务为开工建设11万套棚改安置房,基本建成13.2万套棚改安置房。截至5月25日,已开工5.61万套,开工率达到51%;已基本建成6.67万套,基本建成率达到51%。
今年以来,为强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顺利实施,河北省对棚改任务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并以省政府名义与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司法厅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棚户区改造工程工作方案》和《2021年河北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时间节点等。
为积极筹措资金,省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向财政部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0亿元,申报棚改专项债资金需求589亿元,安排下达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4.2亿元;会同省发改委向国家发改委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6.5亿元,督促指导市县按要求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需求。
此外,河北省针对棚户区改造制定通报排名办法,每月由省安居办印发《关于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的通报》,重点对各市棚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排名,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同时,将棚户区改造列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督导范围,每季度开展一次督导,挖掘典型经验、发现存在问题,目前已开展一轮督导。(河北日报记者 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