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其中明确禁用“生鲜灯”。连日来,石家庄市栾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全区农贸市场、商超及各类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户开展了全覆盖检查。监管人员通过提醒告知、普法宣传等方式,积极引导经营商户开展自查,自觉摒弃各类“生鲜灯”,对检查中发现商户依然使用可能影响消费者感官认知的“生鲜灯”等照明设施的,要求其立刻停用并及时更换灯具,还原肉类、蔬菜、水果等生鲜食用农产品“本色”。
截至目前,共检查2家农贸市场、4家商超、113家商户,全区各农贸市场、商超及各类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户均已按照要求更换掉“生鲜灯”。
下一步,栾城区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对商户的检查力度,全面禁止使用“生鲜灯”的违法行为,引导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确保买的放心,吃的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