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清单不报销”为严管公务接待加码
没有接待清单,国内公务接待费不能报销。18日,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北京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对此做出明确要求。公务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接待场所、费用以及接待陪同人员情况等8项内容。(3月19日《北京晨报》) 公务接待“列清单”是堵塞漏洞的好方法 公务接待中的漏洞很大,这实际上早已不是什么秘密。此次北京出台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全市党政机关的公务接待要列清单,笔者以为,这是堵塞公务接待中存在漏洞的一个好方法。 一来,公务接待列清单,让公务接待消费了什么,特别是消费的项目、价格一目了然,财务人员、审计人员、纪检人员如果要查账,则看得一清二楚,相信公务接待“列清单”一旦被强制要求,届时,那些被接待方也不好意思把一些不该消费的项目列入其中;二来,公务接待列清单,也使得公务接待的账目清晰,责任人明确,能够对号入座,如果公务接待中出了什么问题,也可以顺藤摸瓜,一查到底,不至于到时出现谁都不认账、无人去担责的尴尬。 其实,消费列清单原本是财务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后来之所以逐渐被淡化,有的单位是嫌麻烦,浪费时间,有的则是不愿意列清单,害怕露出其中猫腻。此外,由于缺乏监督和约束,也使得公务接待列清单的要求被束之高阁,形同虚设。 此次北京规定公务接待要列清单,虽说算不上是创新之举,但是对于规范公务接待,却具有积极地借鉴意义。笔者以为,公务接待列清单,不是什么麻烦不麻烦的事情,而是一项基本的财经制度要求,这个制度坚持不好,就会使得公务接待没有规矩和约束,一些单位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如此一来,公务接待的“无底洞”就会越来越深、越来越大。(舒心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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