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石家庄将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遛狗不拴绳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可对养犬人处以50元罚款。这是记者从昨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助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会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城管委决定从5月1日起,在市区范围内针对遛狗不拴绳、粪便不清理这两项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展整治行动,推动市民践行石家庄市民文明10条,养成文明养犬的良好习惯。
据介绍,5月1日开始,公安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针对养犬户集中的居民小区、公园广场、大街小巷等公共场所和地段进行执法巡查。市内各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各县政府所在地的城镇为养犬重点管理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内,携带犬只出户时,应当对犬只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并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可处以50元罚款。携带犬只出户时,携犬人应当及时清理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违反规定的,在社区内的由社区居委会或物业服务公司进行教育,拒不改正的,由城市管理部门处以50元罚款;在社区外的,城市管理部门可处以50元罚款。
同时,倡导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委员会制定居民文明养犬公约,并监督执行。
如果市民发现养犬人有遛狗不拴绳、公共场所不及时清理粪便的行为,可以拨打110、12319进行举报。
此外,市民可以关注“石家庄爱宠汇”微信公众平台,然后进入“不文明行为曝光台”进行举报,也可以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用手机随手拍,将视频或图片上传。提交举报信息的当事人将会被严格保密。
附:石家庄市民文明十条
1.乘车主动让座。2.有序排队不插队。3.不闯红灯。4.不争道抢行。5.公共场所不吸烟。6.不随地吐痰。7.不大声喧哗。8.节俭用餐不浪费。9.垃圾放进箱。10.遛狗拴绳粪便清。